关于转发《关于开展2016年度内蒙古自治区青年创新人才申报推荐和2015年度入选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02.09.2016 15:02
本文来源: 社科院
院属各部门、单位:
现将《关于开展2016年度内蒙古自治区青年创新人才申报推荐和2015年度入选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发[2016]235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自行申报。具体事宜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条件见《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青年创新人才选拔培养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内人社发[2015]139号)及《关于开展2016年度内蒙古自治区青年创新人才申报推荐和2015年度入选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发[2016]235号)。
二、申报材料
1.申报材料包括《2016年内蒙古自治区青年创新人才申报表》及佐证材料。需纸质及电子文档各1份。申报书、附件用A4纸双面打印。下载地址: www.nm12333.cn (服务目录-人才工作)。
三、申报时间
请于2016年9月16日(星期五)前,将申报材料报送人事处212室。
联系人:王 敏
联系电话:0471-4956935
人事 处
2016年9月2日
《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青年创新人才选拔培养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内人社发[2015]139号)及《关于开展2016年度内蒙古自治区青年创新人才申报推荐和2015年度入选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发[2016]235号)的链接地址: http://www.nm12333.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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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9.2016 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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