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召开重要地方标准新闻发布会

12.10.2018  19:45

自治区重要地方标准新闻发布会现场


  2018年10月12日下午,在世界标准日来临之际,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自治区质监局会同自治区编办(审改办)在发布会上向社会发布了一批内蒙古自治区重要的地方标准。新华网、人民网、凤凰网、内蒙古卫视、内蒙古日报等21家新闻媒体派出记者进行了采访报道。


冯晔副巡视员发布重要地方标准并回答记者提问


  内蒙古质监局副巡视员冯晔向新闻媒体发布了内蒙古第一批54项领航标准和8个工业标准体系规划;自治区编办(审改办)副主任张小平向新闻媒体发布了自治区行政审批4项标准。


自治区编办副主任张小平发布行政审批4项标准并回答记者提问


  冯晔介绍,为助力质量提升行动,落实加快标准提档升级的要求,实现以高标准助力高质量发展,经各盟市、有关部门、自治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对2016年、2017年以来批准发布的地方标准、团体标准,进行推荐、专家评审、网上公示等环节,自治区质监局、环保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牧业厅和林业厅6个部门联合对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实施效果明显的54项标准,批准为内蒙古第1批领航标准。包括40项地方标准(其中农业34项、工业4项、社会管理2项)和14项团体标准。


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发布处副处长黄海燕主持新闻发布会


  第一批领航标准主要涉及绿色生态、节能低碳、提质增效、品牌建设等领域,发布实施后对相关领域发挥着重要的技术支撑作用,在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成绩。如:《在用汽车排气污染物限值及检测方法(遥测法)》中的CO排放指标设定达到我国地方遥测标准中限值最严格水平,目前国内遥测法地方标准CO的取值介于2.0%-2.5%之间,本标准中CO排放限制取2.0%,强化了行驶机动车尾气的排放管理,对我区环境质量改善有着重要意义;《冷却(鲜)羊肉质量分级与评定》是我国羊产业第一个团体标准,标准实施以来,已初步形成“团体标准——行业引领——品牌营销”发展模式,小尾羊高端羊肉产品的竞争优势凸显,顺利打开北京、上海、湖北、四川等一线省市高端羊肉产品销售渠道,销量较同期增加了10%。在此带动下,包头不同种类的羊肉在淘宝、天猫的价格平均每公斤80多元,普遍高于其他省市羊肉价格。

  内蒙古自治区新型工业标准体系建设是我区推进标准化工作三年行动计划中的重点工作。确定了风电、光伏、新型煤化工、稀土、重点装备制造、羊绒制品和蒙药8个优势特色产业。通过标准体系规划研究与编制可以有效解决定标准的盲目性,防止制定低效、甚至无用标准,提高标准制定的针对性,提升标准化工作水平。通过八项工业标准体系规划的研究,共梳理相关标准6815项。并梳理出亟待制定的标准项目183项,有效解决8个产业领域标准存在缺失和空白的问题,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


记者提问


  风电标准体系是结合我区的风资源区域性低温、风沙大等特殊环境特点,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风电行业发展现状及发展趋势共收集、整理相关标准304项,提出“具有内蒙古风资源特点的中小型风力发电机组技术要求”等17项亟需研制的风电标准;光伏标准体系共收集、整理光伏产业相关标准92项,制定了“离网型光伏发电集中供电系统安装规范”等6项风电标准。为增强光伏产品的特性,实现了产业增效,提升了区内外市场的竞争力;新型煤化工标准体系结合我区煤化工发展实际,共收集、整理相关国家标准40项,列出“煤直接液化石脑油”等25项亟需研究制定的新型煤化工标准。有效供给我区新型煤化工产业的标准,解决了煤气化和液化工艺及工程装置的标准不协调、不匹配等问题;稀土标准体系围绕稀土生产中的节能环保、生产转型升级、质量提升等环节,建立标准体系。共收集整理相关标准277项,列出“稀土冶炼分离工厂设计规范”等56项亟需研究制定的稀土标准。推动自治区稀土产业从原材料开采加工出口向高技术高附加值产品转型升级;有色金属标准体系共收集、整理相关标准1715项,列出“绿色工厂评价标准 锌冶炼企业”等14项亟需研究制定的有色金属标准。推动有色金属工业结构调整和传统产业转型升级;重点装备制造业技术标准体系共收集、整理相关标准2162项,列出“土方机械 非公路自卸车 轮胎、轮辋的选择与应用”等29项亟需研究制定的有色金属标准。为装备制造企业质量提升提供技术管理依据;羊绒制品标准体系收集、整理羊绒制品相关的标准96项,列出“半精纺羊绒针织纱”等21项亟需研究制定的羊绒制品标准,解决了我区羊绒制品地方标准供给不足的问题;蒙药标准体系共收集、整理蒙成药、蒙药材、蒙药材炮制、蒙药辅料相关标准2129项,列出“驱黄水散”等21项亟需研究制定的蒙药标准。建立蒙药标准体系,对指导和完善蒙药标准制定,提高蒙药的生产和市场影响力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发布会引起媒体高度关注


  张小平介绍,自治区编办(审改办)对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所有权力事项逐条逐项进行梳理确认,编制了《自治区本级权力事项清单》《盟市级行政权力事项通用清单》和《旗县级行政权力事项通用清单》,使同一行政权力事项名称、编码、类型、依据、流程等基本要素实现在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统一(简称“三级五同”),行政权力事项数量在同层级政府间基本相近,做到横向可对比、纵向可衔接。在编制通用清单同时,自治区编办(审改办)与自治区质监局、自治区标准化院开始研究制定相关地方标准。2018年2月,自治区编办(审改办)提出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基础清单编制规范》、《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基础清单事项编码规则》、《行政审批事项审查细则编写规范》、《行政审批事项服务指南编写规范》4项地方标准项目,列入2018年第一批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4项地方标准是自治区全面实行清单制度的有力举措,对加强我区清单制度建设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为推动行政机关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约束自由裁量权、以标准化促进规范化、提升行政效能、建设全区行政审批“一张网”奠定了坚实基础。4项地方标准于2018年8月15日正式发布,11月15日开始实施。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基础清单编制规范》(DB15/T 1471-2018)明确界定了基础清单的范围及相关概念,统一了基础清单内容格式,规范了基础清单中每张清单的基本要素,包括事项编码、事项名称、子项名称、权力类别、设定依据、责任主体、责任事项、办理基本流程等的内容及格式的具体要求。该项标准适用于全区基础清单的标准化规范化编制;《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基础清单事项编码规则》(DB15/T 1472-2018)统一规范了行政权力、公共服务等事项的编码规则,做到“一权一码”,确保权力事项标识的唯一性,有利于基础清单事项的管理、实施和追溯,为信息系统开发建设、数据资源共享、实现网上审批服务和监管提供基础支撑;《行政审批事项审查细则编写规范》(DB15/T 1473-2018)主要规定了行政审批事项审查细则的基本要求、要素设置、要素编写、格式编排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各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行政审批事项审查细则的编写;《行政审批事项服务指南编写规范》(DB15/T 1474-2018)主要规定了行政审批事项服务指南的基本要求、要素设置、要素编写、格式编排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各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行政审批事项服务指南的编写;《服务指南编写规范》和《审查细则编写规范》以便民高效为原则,进一步完善了政务服务事项受理条件、申请材料、中介服务、办理流程、审批流程、办理服务等基本要素,实现办事要件、办事指南和审批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使企业群众能够看得懂、用得上、便查询、可监督,推进行政审批可预期、可操作、可验证、可考核、可监督,建成涵盖行政审批“全事项、全过程、各环节”相互配套协调的标准体系,更好地为行政相对人提供优质服务。
  推行基础清单标准化建设,作为巩固和拓展“放管服”改革成果的有效手段,以标准化促进规范化,使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建设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为企业和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等目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近年来,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标准化工作,我区标准化事业有了长足发展。自2014年实施推进标准化工作三年行动计划以来,成立自治区政府标准化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由37个成员单位部门参加;自治区政府与国家标准化委员会签署了“全面加强标准化战略合作备忘录”;建成新型工业、现代农牧业、服务业、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四大领域35个标准子体系;目前现行有效地方标准累计1235项;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和地理标志注册商标累计达237个,自治区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达到58个,而且绝大部分是近三年组建的,引领了全区工、农、社管、服务产业的发展,累计全区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356个,我区的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总数在全国排名第4位,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和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均排名第6位。奠定了我区标准化工作快速发展的基础,形成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内蒙古质监局是自治区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八张清单”标准化试点单位,2018年7月起对开展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进行了详细部署。截止目前,已经完成自治区质监局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特种设备设计单位许可、特种设备制造单位许可、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单位资格许可、气瓶检验站检验资格核准、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计量器具新产品型式批准、计量标准考核、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授权等共10项行政许可事项的207项行政审批事项标准编写,包括195项服务指南和12项审查细则的编写。各项行政审批事项标准基本实现了要素设置统一、办理流程统一、办理期限统一、审查程序统一、办理服务统一,充分考虑了与网上审批系统的有效衔接,为构建全区质监系统网上统一的行政审批标准化平台、实现“一网通办”奠定了基础。
  内蒙古质量技术监督局积极探索“标准化+党建”的新模式,开展党建标准化试点工作。编印了《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标准化手册》,对局机关及直属技术机构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建设、组织生活、党日活动等多方面进行规范,共编制党组与基层党组织13个工作方面的43个标准规范,74个附录性资料、表单,是标准助力基层党建发展的范例,对帮助各基层党组织解决党建工作中存在的标准不一致、管理不统一,程序不规范、记录不完善等问题,使其准确掌握工作的程序及工作要求,切实提高党建工作的有效性,提升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从而为质监事业科学、和谐和可持续发展提供强大的政治保障,是基层党建工作的创新之举。对全区机关(事业单位)进行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具有一定参考意义。
  今后三年我区标准化工作的发展目标是,“到2020年我区标准化整体水平达到全国中等水平,绿色农畜产品、新能源、煤化工、旅游等重点优势特色产业标准化工作迈入全国前列”,为高质量完成各项目标任务,我们将从四个方面提出切实可行的保障措施:一是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优化地方标准制修订程序,规范市级地方标准管理。全面推进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制度,组织开展标准评价活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鼓励社会团体制定先进“内蒙古标准”。在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开展与国际标准的对标达标活动。二是加强标准化组织领导。推动各级人民政府建立标准化协调机制,统筹协调本地标准化工作重大事项。各地区各部门根据本计划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明确部门职责,落实工作任务,掌控工作进度,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完成。三是加大标准化工作支持保障,制定《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完善标准化法规体系。研究制定《内蒙古自治区实施标准化战略纲要》,推进标准化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标准化支持激励政策,加强标准化政策与科技、产业、民生政策的衔接;加大标准化工作经费保障力度,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的经费投入机制,引导社会各界加大投入,促进标准创新和标准化服务业发展;加大自治区科技计划和政策对标准化的扶持力度,将重要技术标准研究应用成果纳入自治区科技进步奖奖励范围。四是夯实标准化基础,提升标准化服务和信息化水平,加快“蒙古国标准化(内蒙古)研究中心”建设,开展标准互认、转化运用和适用性研究,带动标准、产品和服务“走出去”。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宣传标准化方针政策、典型成果,广泛开展世界标准日、质量月、消费者权益日等群众性标准化宣传活动,营造人人关注标准、使用标准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