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

09.01.2019  10:50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盟市委,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部、委、办、厅、局和各人民团体:

  为深入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减轻基层负担,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中办发〔2018〕56号)要求,结合自治区实际,现就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督查检查考核是推动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重要手段,是改进党的作风、激励广大干部担当作为的重要举措。做好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是党中央部署的重要政治任务。各地区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要站在树牢“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重大意义,强化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切实解决督查检查考核事项名目繁多、频率过高、多头重复、重留痕轻实绩等问题,不断提高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有效性。

  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要从自治区直属机关做起,以上率下,严格控制总量和频次,实行计划管理,注重工作实绩,改进方式方法,不搞花拳绣腿,不要繁文缛节,不做表面文章,切实减轻基层负担,激发干部崇尚实干、攻坚克难的责任担当,全力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落地。

   二、严格控制总量,实行计划管理

  (一)严格控制总量和频次。自治区各部门单位、各议事协调机构原则上每年开展1次综合性督查检查考核活动,能撤销的撤销,能合并的合并,大幅度减少对基层督查检查考核的数量和频次。自治区各部门单位、各议事协调机构不得自行设置以盟市、旗县(市、区)、苏木乡镇党委和政府为对象的督查检查考核事项,不得在部门文件中自行规定全区性督查检查考核事项;日常对下指导工作不能随意冠以督查、检查、巡查、督察、督导等名义;严禁以专项行动、开展调研的名义,变相进行督查检查考核活动;到基层开展工作不得到与督查检查考核内容无关的厂矿企业学校及各类示范点参观考察。

  (二)严格执行计划管理。自治区各部门单位、各议事协调机构要认真研究,提出拟开展的督查检查考核计划,按程序报批,纳入自治区年度计划管理,并严格按照批准后的计划组织实施。确因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安排部署,需要增加督查检查考核事项或调整内容、范围、时间的,要一事一报一审批,并按照“增一减一”原则进行调整,确保计划的严肃性、有效性。

  (三)规范审批报备程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对各部门单位、各议事协调机构上报的督查检查考核计划集中统一审核确定,总量监督管理。日常工作由自治区党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承担,按照归口管理、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履行职责。自治区各部门单位、各议事协调机构拟开展的督查检查考核计划,经部门单位、议事协调机构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后,每年1月10日前,按归口分别上报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或政府办公厅审核。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负责统一进行综合平衡、优化整合,形成年度计划清单,由自治区党委办公厅统一报自治区党委批准后实施,并报中央办公厅备案。各盟市开展的盟市级督查检查考核也要比照自治区的审批程序制定年度计划,每年2月底前由盟市委办公厅(室)上报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备案。

   三、注重工作实绩,改进方式方法

  (一)注重工作实绩。开展督查检查考核,必要的记录、台账要看,但不能简单以留痕多少评判工作好坏。不能以是否召开会议、印发文件等作为评判抓落实效果的主要依据。要加强信息资源共享,不能一味要求基层填表格报材料,同样的材料不能反复要。不能工作刚安排部署就督查检查考核,不能以督查检查考核代替工作落实。

  (二)改进方式方法。坚持走群众路线,加强常态化了解,多到现场看,多见具体事,多听群众说,更多关注改革发展情况、政策落地情况和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承担自治区党委、政府年度绩效考核任务的部门要加强日常监控,实地考核可与本部门督查检查计划合并进行,涉及多部门的同类事项可联合组团下去,防止多头重复扎堆。自治区各部门单位牵头组织开展的督查检查考核一律不搞大规模的党政综合汇报会、全面汇报会,不得搞层层陪同、层层汇报。除涉及全局性工作外,被督查检查考核地区的主要负责同志一般不参加汇报或陪同。

  (三)建立问题整改和报告制度。督查检查考核要突出问题导向,自治区各部门单位要按照“谁督查检查考核、谁负责督促整改”的要求,对发现的问题列出清单、建立台账,以适当方式进行反馈,狠抓整改落实。对基层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要及时向自治区党委、政府报告,并有针对性地提出建议措施,帮助基层解决具体问题,坚决杜绝一督了事、一走了之。督查检查考核活动结束后,牵头部门负责形成有问题、有工作建议的专题报告,报本部门单位党委(党组)或议事协调机构主要负责同志,并抄送自治区党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

   四、建立征询反制机制,激励担当作为

  (一)建立征询反制机制。盟市、旗县(市、区)及基层单位对自治区各部门单位组织的督查检查考核活动,可向自治区党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征询核实,并有权拒绝接受未经批准的督查检查考核。对未列入年度计划、不履行报审程序、违规组织开展督查检查考核活动的,打着自治区党委、政府(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旗号违规向下级党委和政府及其办公厅(室)下发督查检查考核通知的,以调研指导为名变相组织督查检查考核活动的,在督查检查考核活动中滥用职权大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造成恶劣影响的,不按要求上报督查检查考核情况报告的部门单位,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要进行通报,责任倒查,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二)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鲜明导向。强化督查检查考核结果的分析运用,对督查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要以事实为依据准确界定责任,不能简单以问责代替整改,也不能简单搞终身问责。对各种告状信、检举信,经有关部门核实有问题的要依纪依法处理,没问题的要及时澄清、公开正名,对诬告陷害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对政治坚定、奋发有为的干部要褒奖和鼓励,推动形成崇尚实干、勇于担当、敢于抵制歪风邪气的良好政治生态。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1月5日

“神经谷粒”网络成功记录大脑活动
  大部分现有脑机接口系统只能使用一到两个传感器进新华网
饲草增产增效有了新办法
  “饲草高效栽培技术选择优良饲草品种,新华网
把电池“织”进衣服里
  身上穿的衣服就可以给手机无线充电,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