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三级检察长会议在呼和浩特召开 李琪林:“七个聚焦,七个切实”开启检察工作新篇章

18.04.2018  15:23

 

  4月18日,自治区换届后第一次全区三级检察长会议在呼和浩特召开。自治区检察院检察长李琪林表示:要做到“七个聚焦,七个切实”,奋力推进新时代全区检察工作新的发展、新的进步。

 

   会议背景:今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新修正的宪法颁布实施元年。党的十九大和宪法修正案,确定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方位,确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地位,阐释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的主要矛盾,创制了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系,提出了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新要求。  

 

 

  李琪林表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深刻阐明了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根本定位和主要职能,为我们奋力开拓新时代检察工作新局面提供了根本遵循。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内蒙古工作时,要求把内蒙古建设成“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我国向北开放的重要桥头堡”。今年参加全国两会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又提出了“扎实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脱贫攻坚”“扎实推进民族团结和边疆稳固”的要求。如何适应新任务、新要求,立足内蒙古实际,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在新时代有新气象、新作为,是我区检察机关面临的重大课题。检察机关必须讲政治,讲法治,顾大局,谋发展;必须抓主业,抓改革,强队伍,强基层,重落实;必须敢较真,敢碰硬,敢啃硬骨头;必须用创新的思维、坚强的意志、坚定的信心、高强的本领、严实的作风,落实新要求,回应新期待,迎接新机遇,应对新挑战,解决新老问题、新旧矛盾,奋力推进新时代全区检察工作新的发展、新的进步。具体讲,就是要做到“七个聚焦,七个切实”。 

  

   聚焦正确政治方向,切实增强检察道路自信  

    

  要坚定不移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建立“读原文-谈认识-看行动-见成效”的学用评价机制,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指导工作的具体行动,转化为破解检察工作发展难题的实际成效,确保全区检察工作始终与时俱进。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道路。牢牢把握法律监督的宪法定位,坚定不移地做宪法法律的维护者、公共利益的代表者、公民权利的守护者。

 

   聚焦服务大局,切实提高司法保障水平  

    

  要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全区检察机关要围绕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围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点加强对大数据、云计算、智能化产业发展的司法保障。要围绕服务实体经济,完善产权司法保护机制,用多办案、办好案的实际行动,为产权保护提供有力司法保障。要围绕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针对恶意侵权、重复侵权等突出问题,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立案监督活动,依法保护知识产权。要围绕保障“一带一路”、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积极加强对外司法合作交流。要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突出惩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深化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立案监督,全面推进公益诉讼工作。

 

  要服务保障脱贫攻坚。全区检察机关要围绕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积极参与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要强化对农村牧区土地草牧场承包、适度规模经营等领域民事行政诉讼法律监督。要深化对口扶贫工作,完善细化检察机关对口精准扶贫措施,突出对深度贫困旗县脱贫攻坚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要服务保障民族团结和边疆稳定。全区检察机关要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深入开展反分裂反渗透反恐怖反邪教反间谍斗争。要积极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群众反映强烈的涉枪涉爆、涉黄赌毒、涉盗抢骗等犯罪。大力加强民生检察工作,加强特殊群体合法权益保护。要深化检察环节社会治理,开展“千名检察官接访”、“蒙文普法教材送基层”活动,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制,健全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常态化机制,深化法律文书说理、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既当“护法的卫士”,又作“普法的先锋”。

 

 

   聚焦主责主业,切实维护公平正义    

  

  全区检察机关要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进检察工作从权力依赖向能力依赖转变、从自侦带动向强化监督转变,把工作重心、时间精力、人员力量聚焦到惩治犯罪、诉讼监督、维护公益等职能上来。

 

  要强化批捕起诉职能。强化审前主导、把关、过滤作用,从源头上提升案件质量。要依法行使检察机关的不起诉裁量权,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要推动庭审实质化,强化出庭公诉工作。

 

  要强化诉讼监督职能。全区检察机关要强化刑事诉讼第一道关口的源头性监督。要积极构建以抗诉为龙头的刑事监督格局。要进一步加强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将监督纠正冤错案件作为刑事申诉检察重要职能。要加强未成年人检察专业化建设,完善未成年人权益综合保护制度。要全面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变被动为主动,强化民行监督案件风险评估,坚决防止民行监督案件转化成刑事案件。要扎实开展民事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着力推动解决执行难、执行乱问题。要健全完善横向协作、上下联动的一体化机制。

 

  要强化公益诉讼职能。围绕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两大主轴,围绕民事、行政两大领域,充分发挥公益诉讼的重要作用。要立足内蒙古生态环境状况的实际,积极探索建立“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的立体化生态检察模式,厘清公益诉讼的权力边界,充分发挥检察建议的功能,严格履行诉前程序。

 

   聚焦司法改革,切实提升司法公信    

  

  要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按照“检察官+检辅”模式,建立检察官办案团队;落实入额领导办案制度,严格办案数量要求,带头办理重大复杂疑难案件。要加快构建新型检察权运行监管机制。严格落实错案责任追究办法。

 

  要深入开展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快人员分类管理进度,完善司法行政人员管理制度。按照跨行政区划检察院改革要求,探索铁路运输检察院改革。加快完善职业保障制度。要加强与监察委的衔接配合。探索建立职务违法犯罪线索移送机制,对办案中发现的职务违法犯罪线索及时移送监察委。

 

   聚焦智慧检务建设,切实提增司法效能    

  

  要以司法办案提质增效、检察管理精准精细、服务群众文明周到为目标,突出信息化建设中的“智慧”元素,打造实用、好用、管用的智慧检务平台。统筹推进智慧检务建设。以全区“一盘棋”的思想,做好设计和统一实施工作。在抓好自身建设的同时,可借鉴先进地区的经验和成果,引进相对成熟的智能辅助系统,积极推进智慧侦监、智慧公诉等办案辅助系统建设。重视和加强网络安全建设,切实维护好信息数据安全。

 

  要重点推进深度应用。推进办案辅助应用、检察管理应用、推进便民服务应用。完善融检察服务、检务公开、检察宣传、监督评议于一体的智能化服务公共平台,为人民群众提供全天候、零距离、无障碍的检察公共服务。

 

   聚焦能力建设,切实打造过硬队伍  

    

  要加强思想建设。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认真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要充分发挥检察文化引导、规范、凝聚、教育、激励的功能,围绕“尊法、为民、包容、坚韧”八个字挖掘提炼内蒙古检察精神。要把培养、树立、表彰和宣传先进典型作为重要抓手,深入开展向潘志荣、郭建平等先进典型学习活动。要加强能力建设。拓宽培养锻炼途径,以“帮助式培训”为先导,着力培养各领域的行家里手,打造专业化检察官队伍。要加强作风建设。持之以恒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加强教育警示、约谈提醒、问责追责等工作,将规矩立在前面。积极参与中央政法委统一部署的全国执法司法规范化大检查,建立健全与检察权运行新机制相适应的监督制约体系,推动形成规范司法长效机制。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整治“四风”突出问题。要加强组织建设。持续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各级院检察长要发挥“领头雁”作用,在把方向、作示范、定军心上多想办法,在提升自身素质上多下功夫。要大力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树立“一切工作到支部”的导向,积极发挥支部书记教育管理监督党员的职能作用,注重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作用,努力让干警有组织的关怀,有“”的温暖。要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完善机关党务、政务、检务、事务制度体系,坚持用制度管人,按规矩办事。建立健全体现检察职业特点的干部选拔任用、考核评价机制。抓好制度的执行落实。

 

   聚焦基层基础,切实打牢检察事业发展根基  

    

  要加强对基层院建设的指导。转变思想观念,转变工作思路,适应基层基础工作的新变化,沉下身子,深入调查研究,开创基层工作新局面。要继续推进基层院“八化”建设示范院创建、“一院一品、一院多品”建设,实现“一院一策”精准帮扶常态化和全覆盖,不断促进基层院工作全面协调发展。广大干警要把基层作为自身学习的“第一课堂”,作为自我实现的“第一基地”,真正让基层成为我们法律监督的前沿阵地,检察官能力的培养基地,检察官成长的锻造熔炉。

 

 

 

 

 

  会议还对全区检察机关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并受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委托,组织由自治区检察院提起任命的检察长进行了宪法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