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召开例会认真学习贯彻《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25.09.2018  19:15

9月17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召开学习例会。谢遵国主任重点传达了9月13日人社部召开的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就《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展开了学习和交流。

谢遵国主任指出,人力资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资源,人力资源市场是生产要素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贯彻实施好《条例》,有利于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有利于营造公平竞争的就业环境,更好发挥市场在促进就业创业中的作用。中心全体职工要学习好、领会好、贯彻好《条例》的各项内容,做到精准认知。

谢遵国主任强调,要切实做好《条例》的实施工作,一要根据我区实际情况,尽早制定《条例》实施的具体方案,积极汇报工作进展情况,二要开展求职人员、用人单位学习《条例》的活动,促进市场主体诚信守法,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三是夯实免费提供信息发布、职业介绍、职业指导、政策法规咨询等基础服务,深入推进人力资源服务领域的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和优化服务。四是积极筹备平等互利的人力资源合作与交流,开发利用国际国内人力资源。

谢遵国主任要求,作为人力资源市场的重要载体,我们要提高紧迫感、危机感,做好《条例》贯彻实施工作,为我区建设更加规范、更加诚信、更加高效的人力资源市场添砖加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