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乌兰察布市财政局强化机制建设,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

09.03.2018  19:31

来源:财政部

全面实行权责清单制,进一步明确职权范围,并在现有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基础上,梳理完善内部控制操作流程,积极构建监督和制约权力运行的内控新机制。

1.全面实行权责清单制。严格依据经法制办核定公布后的63项行政权力责任履行政职能,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2.积极推进内控机制建设。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工作要求,在梳理完成局机关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基础上,乌兰察布市财政局本着“立足本职、突出重点、务求实效、持续改进”的原则,通过查找、梳理、评估业务及管理中的各类风险,制定、完善并有效实施一系列制度、流程、程序和办法,对各类风险进行事前规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有效控制业务风险和岗位风险。现已修订完成《预算编制风险防控办法》、《预算执行风险防控办法》,各主要业务科室正在修订操作规程待修订完善经党组会研究通过后制定印发。

3.规范权力运行监督制约。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严格执行《乌兰察布市财政局党组议事制度》、《乌兰察布市财政局党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乌兰察布市财政局“三重一大”决策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并在执行好现有制度的基础上,今年,乌兰察布市财政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印发了《乌兰察布市财政局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过渡期保障公务出行暂行管理办法》,重新修订了《乌兰察布市财政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切实有效的规范了公务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