戈锋厅长督查指导乌海市水生态文明城市试点建设

22.03.2016  13:18

 

2016年3月16日,自治区水利厅厅长、水利厅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戈锋在乌海市市长艾丽华的陪同下,实地督查指导了水生态文明城市试点建设。戈锋厅长强调,试点是改革的重要任务,更是改革的重要方法。乌海市作为国家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深化水利改革的决策部署,把住“民生”这一根本目标,守住“生态”这一根本底线,抓住“转型”这一根本任务,围绕海勃湾水利枢纽统筹做好水安全、水生态、水经济、水文化等各项工作,因地制宜做好水文章,探索出一条具有地区特色的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之路,确保年内完成试点建设任务。 乌海市是水利部确定的第一批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2014年自治区政府批复了《乌海市水生态文明城市试点建设实施方案》,正在推进核心区海勃湾区的各项工作及辐射带动区海南区、乌达区条件成熟的关键工程。目前,实施方案确定的23项指标体系中达标19项,占总指标数的82.6%,25项工程任务已完成17项,占总任务的68%。戈锋厅长一行实地查勘了沿黄公路和环乌海湖生态整治工程,详细询问总体规划和试点建设实施方案落实情况。他指出,乌海市地处干旱地区,水资源严重匮乏,生态环境脆弱。同时,作为资源型城市,面临着转型升级的重要任务。如何在水资源短缺地区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考验着领导者和建设者的担当和智慧。自2013年乌海市被列为第一批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有关部门协调配合,逐项落实试点实施方案的各项建设内容,试点建设进展顺利,并取得阶段性成果。自治区党委、政府已明确乌海市在2016年年底前全部完成水生态文明城市试点建设任务。乌海市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资金投入,加快建设进度,及时总结经验,努力为全区乃至全国开展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提供可借鉴、可复制的试点经验。要紧紧抓住海勃湾水利枢纽建成蓄水在城区形成118平方公里乌海湖水面这一得天独厚的优势和资源,始终把水安全、水清洁作为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的首要任务和根本目标,大力实施节水、供水、洁水工程建设;要坚持把山水林田湖作为一个生命共同体,以水为基础,统筹推进水与山、水与绿、水与城、水与沙的融合,打造山、林、水交相辉映和水城、水景、水镇错落有致的水生态城市,促进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确保在完成试点建设任务的同时,为乌海市人民打造人水和谐的美丽家园。 乌海市副市长郝健君,内蒙古水文总局局长、水利厅改革办主任生效友,以及乌海市水务、城建部门负责人陪同考察。(生效友编辑)    
呼和浩特市加强危险废物管理检查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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