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工商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重要讲话精神

10.08.2017  19:41

      8月7日,自治区工商局举办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重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 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迎接党的十九大”专题研讨班开班仪式上的重要讲话。局领导杨林、吕新生、武来才、李东升、杨建平及各处室局、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参加学习。    

      陈洁局长指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站在历史和时代的高度,深刻洞察和把握世界发展大势和当代中国现实,深刻阐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事业发生的历史性变革,深刻阐述了新的历史条件下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深刻阐明了未来一个时期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大政方针和行动纲领,提出了一系列新的重要思想、重要观点、重大判断、重大举措,对于团结动员全党全国各族人民锐意进取、开拓创新,满怀信心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而奋斗,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是党的十九大召开前中央向全党进行的一次思想动员、政治动员和理论动员,是闪烁着马克思主义光辉的重要文献。学习这篇讲话精神,我们深切地体会到核心意识的极端重要性、理论创新的极端重要性、加快改革开放的极端重要性、全面从严治党的极端重要性。 习近平总书记“7·26”重要讲话精神,具有很强的思想性、战略性、前瞻性、指导性,为我们 举什么旗、走什么路、完成什么任务、实现什么目标指明了方向、廓清了认识、提升了信心。 

      陈洁局长强调,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要把握三个重点:第一要明确主题,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改革开放以来党的全部理论和实践的主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但是理论上的主题,也是近四十年来伟大实践的主题。总书记所讲的主题论,也是将来中国发展举什么旗、走什么路的政治宣示,我们高举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旗帜,走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未来还将继续坚持和探索下去。第二要认清方位,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在新中国成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发展取得的重大成就基础上,党和国家事业发生了历史性变革,我国发展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十八大以来的五年,解决了许多长期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难题,办成了许多过去想办成而没有办成的大事。总书记也告诫全党要牢牢把握“最大国情”和“最大实际”,那就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建设仍然是中心,发展仍然是第一要务。需要我们不断适应新形势、敏锐捕捉新情况、适时调整新举措,把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创新性很好地结合起来。 第三要充满信心,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即将召开的党的十九大,“能否提出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行动纲领,事关党和国家事业继往开来,事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前途命运,事关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一定能够提出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行动纲领,指引全党全国人民未来五年乃至更长时期的发展方向和发展道路。 

      陈洁局长要求,工商部门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关键要抓好三个重点: 一是要不断深化改革。 巩固商事制度改革的好态势、好劲头,不懈怠、不停步、不松劲。加快“多证合一”改革,落实好“企业设立后经营许可清单”编制工作,进一步研究探索“证照分离”改革,推进全程电子化改革和电子营业执照改革。不断完善企业登记“双告知”、企业检查“双随机一公开”、企业信息归集共享等工作,抓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内蒙古)二期建设,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各部门的信息共享、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提供好技术支撑和制度保障。 二是要加强市场监管执法。 今年部署开展的九项专项执法行动,基本涵盖了工商执法的主要职能。目前正处于推进攻坚阶段,各主管处室局要发挥牵头职责,构思好、组织好、落实好既定部署,调动和发挥盟市、旗县的积极性,切实提高专项执法行动的有效性,通过强有力的措施督促盟市、旗县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查办一批大要案件和典型案件,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 三是要抓好服务发展工作。 围绕个体私营经济发展这个中心,抓好“小个专”党建和非公团建,形成具有内蒙古特点的非公党建和团建工作体系,让广大个体私营企业主更加支持党建团建工作,在企业发挥好党团组织的功能和作用,夯实党的执政基础。要服务好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围绕建设和利用好小微企业名录系统,全量归集各盟市、各部门的政策措施,建立完善小微企业数据库,进一步发挥小微企业名录系统的功能。要发挥好个体私营企业协会的职能,要乘着全区先进个体工商户先进私营企业表彰大会的东风,乘势而上、顺势而为,更好地服务党和政府、服务广大会员、服务基层协会。(贾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