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托克前旗法律事务中心创新管理方式服务法治政府建设

27.04.2018  09:48

      为了更好的服务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工作效率和业务素质,鄂前旗法律事务中心创新内部管理方式,以高效服务法治政府建设为根本,制定出台了符合实际的内部考核评价责任制。
      法律事务中心内部考核评价责任制,从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助推行政决策科学化法治化、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促进部门依法行政等四大方面入手,逐项细化中心承担的各项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责任落实到人,并依据自治区《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实施方案》《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案卷示范文本》、《内蒙古自治区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程序规定》《内蒙古自治区行政应诉规定》《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工作规则》、《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法律事务中心分工》等文件规定及中心制定的23类工作规范等内容,以客观、公证、科学、合理的原则对各项工作赋分量化,并纳入制度管理,有效提高中心各项工作效率及法律服务效能。
      法律事务中心内部考核评价责任制的出台运行,切实将所承担的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落到了实处,更加规范了中心各项工作,激发出了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