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间内蒙古21936人受到党政纪处分

19.10.2017  14:49

  记者昨日从内蒙古纪委了解到,十八大以来,自治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共处置问题线索74209件(次),立案22269件(其中厅级干部190件,处级干部1054件),结案20576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1936人(其中厅级干部154人,处级干部952人),移送司法机关578人,挽回经济损失11.23亿元。

  自治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重点查处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严肃查处了杨汉忠、汤爱军、武志忠、薄连根、武文元、杨成林、侯凤岐、王学丰、何永林、陶淑菊、赵锦、严宏波、贺福宝等一大批社会反响较大的违纪违法案件,形成了惩治腐败的强大声势。

  与此同时,紧盯“四风”严格执纪监督,采取专项检查、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形式,加强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的执纪监督。特别是在重要节日等时间节点,及时发出通知、出台禁令,加强对私人会所、餐饮娱乐、大型购物中心等场所的明察暗访,严肃查处公款吃喝、公车私用、收送节礼、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等违纪违规行为。十八大以来,全区纪检监察机关累计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279个,处理1735人,有效防止了“四风”问题的反弹。(记者 刘 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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