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检察院召开党组会议学习十八届七中全会精神

18.10.2017  17:20

  10月16日,内蒙古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深入学习传达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七次全会精神,提出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意见。内蒙古检察院检察长马永胜主持会议。

  会议提出,党的十八届七中全会是党的十九大召开前夕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全会全面分析了当前形势和任务,深入讨论了新形势下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建设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实现民族复兴伟大梦想的若干重大问题,为召开党的十九大作了充分准备。各院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充分认识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以来党和国家事业取得的新的显著成绩,进一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四个自信”。

  会议要求,要抓重点、抓关键、抓薄弱环节,全力以赴做好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各项工作,特别是要依法履行检察职责,严密防范和依法打击各种犯罪活动,切实做好维护好国家安全、政治安全、公共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各项工作。

  会议强调,要全力做好检察机关服务脱贫攻坚各项工作,要组织召开全区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工作推进会,把开展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作为检察机关服务脱贫攻坚战略实施的重要职责使命,切实做到精准监督、精准办案、精准联动、精准预防、精准推进,切实维护好、实现好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脱贫攻坚工程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会议还学习了中央办公厅《关于五年来中央政治局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并以此带动全党加强作风建设情况的报告》。会议要求,要持续不断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坚持问题导向,对作风建设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问责清单,督促抓好整改落实;坚持领导带头,领导机关带头,为全区检察机关党员干部作出示范和表率;要持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盯住重要时间节点、关键领域,建立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坚决查处各种顶风违纪行为和隐形变异“四风”问题;要抓好制度建设,强化制度执行,从体制机制上堵塞漏洞。全区检察机关一定要不断增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推进作风建设、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始终坚持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永远是进行时,推动作风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

全国各地检察机关继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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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各地检察机关以多种形式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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