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质监局召开专题会议学习传达十九大精神和贯彻落实质量提升行动指导意见

31.10.2017  18:44


  2017年10月27日,通辽市质监局召开学习传达十九大精神和贯彻落实质量提升行动指导意见专题会议,通辽市委常委,副市长杜汇良,市政府办公厅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李英哲,纪委派驻质监局纪检组组长周福印,市质监局全体干部参加会议,会议由董景秀局长主持。



  会上,质监局班子成员,直属单位负责人,业务科长结合质监工作实际,围绕十九大精神和质量提升行动指导意见进行了座谈发言。

  杜市长在认真听取与会人员发言后,对质监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质监局高度重视十九大精神和质量提升行动指导意见的学习,质监工作基础扎实,工作有创新,有亮点,在全区保持了良好的发展态势。



  会上,杜市长传达了十九大精神,并就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提出了要求:一是要深入贯彻学习十九大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精神,增强质量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要深入领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对质量提升工作的指导作用和必然要求;要深入领会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总任务对质量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要深入领会我国新时代社会矛盾发生的变化对质量工作的必然要求;要深入领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对质量工作提出的必然要求;要深入领会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使命对质量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要深入领会新发展理念对质量工作提出的新的要求。二是深入学习领会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指导意见的精神实质。要树立“质量第一”的发展理念,不断夯实质量基础工作,提升服务经济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三是要切实贯彻落实质量提升行动指导意见要求,推动我市质量工作再上新台阶。要迅速掀起学习十九大精神的高潮,用十九大精神指导我市质量工作的开展;要认真研究制定我市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切实强化责任,强化信号,积极筹备好我市首届市长质量奖评选工作;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全市人人抓质量的氛围,让质量第一的观念深入人心;要加大机关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强化“一岗双责”和“廉洁自律”,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作风优良的质监队伍。

  杜市长最后指出,质量工作要抓好,抓实,这是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转型的必然要求,大家要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站位要高,将质量提升作为政治任务来谋划,为全市经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