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实施三重保障制度减轻参保患者医疗费用负担

28.10.2020  13:30

            晨报融媒记者 温

  本报讯 “今年,全区各级医保部门持续推进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惠民政策措施陆续落地,各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10月27日,在内蒙古自治区医保局举行的我区减轻群众就医负担新闻发布会现场,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金满义介绍说。

  据了解,今年以来,我区医保部门通过巩固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城乡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形成综合保障机制,梯次减轻参保患者医疗费用负担。

  在公平普惠提高基本医保待遇方面, 截至9月底,全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2171.6万人(职工为540.4万人、城乡居民为1631.2万人),参保率达到95%,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分别达85%和75%左右。全区14个统筹区全面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盟市级统收统支。2020年全区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达到每人550元,个人人均缴费280元,各级政府财政补助水平达总筹资金额的66%。

  在提高大病保险倾斜力度方面,大病保险实现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全覆盖,降低并统一大病保险起付线为1.4万元,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达到60%以上。

  在增强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功能方面,医疗救助覆盖城乡特困人员、低保家庭成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成员和因病致贫医疗救助对象等困难群体,目前,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年度救助限额内住院救助比例达到70%以上。截至9月底,完成新冠肺炎(确诊及疑似)患者结算347人次,结算金额达380.37万元。印发阶段性减征及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实施方案,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已为企业实际减负14.74亿元。采取“先预拨后清算”的模式,向定点医疗机构预拨上半年医保基金21.13亿元,缓解医疗机构因疫情影响面临的资金压力。

  此外,为方便我区患者用药,建立完善谈判药品门诊保障制度,将糖尿病、高血压、恶性肿瘤、白血病等用药纳入门诊慢性病管理;探索建立门诊特殊用药管理制度,将治疗重特大疾病及罕见病等临床必需、疗效确切、治疗周期长、适合门诊或药店供应保障的30种国家谈判药品纳入门诊特殊用药管理,在方便群众就医的同时,减轻了患者因住院产生的治疗、护理、床位、检查检验等费用负担,提升了医疗资源利用效率。

内蒙古首例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开庭
       晨报融媒记者 王晓玲   本报Nmgcb.Com.Cn
内蒙古公布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情况
       晨报融媒记者 温晔峰   本报Nmgcb.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