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保局全力做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基础清单标准化体系建设工作

03.08.2018  18:34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规范政府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能,提升服务质量,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按照《自治区审改办关于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八张清单”标准化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市环保局严格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要求,积极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基础清单标准化体系建设工作。

按照《盟市级行政权力事项通用清单》、《旗县级行政权力事项通用清单》和《内蒙古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基础清单”编制规范》,市环保局梳理完善了所涉及的权责清单,更新了权责清单内容,调整了行政权力事项、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行政审批证明事项清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收费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为实现政务服务“一张网”奠定坚实的基础。

市环保局始终坚持责任清单权责统一原则,按照权责匹配、有权必有责的要求对权责清单做了调整上报,对行政权力清单项目进行了增减及追责情形和追责依据等相关事项进行了补充,严格按照法律及行政法规要求梳理,对268项内容进行逐条研究讨论,确保权责清单清晰明确,有法可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