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司法厅召开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罪犯离监探亲工作表彰会

18.04.2018  14:54

       

  2018年4月16日,内蒙古司法厅组织召开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罪犯离监探亲工作表彰会,总结表彰春节和清明节期间监狱罪犯离监探亲工作,对工作表现突出的25个集体和75名个人予以记功嘉奖。在呼和浩特市的司法厅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                           

     

    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毕力夫作重要讲话,他指出,按照司法部统一部署,今年春节期间全国共有27个省(区市)的999名罪犯获批离监探亲。我区批准离监探亲罪犯87名,排在四川、贵州、浙江三省之后位列第四。清明节期间,我区再次批准14名罪犯离监探亲。两次批准离监探亲的101名罪犯全部如期返回监狱。离监探亲工作的顺利开展,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教育效果和宣传效果的的有机统一。离监探亲工作得到习近平总书记和中央领导同志的关注和嘱托,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视和关心。通过离监探亲工作,使得有关法律规定得到更好执行,教育改造成果得到有力验证,必将在推进法治建设的宏伟进程中写下不可忽略的一笔。这一工作的开展,是对刑罚执行一体化的有益尝试,为监狱和地方司法行政部门协作积累了经验。 

        毕力夫厅长强调,开展离监探亲工作,是全区司法行政机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有力举措;是监狱工作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落实治本安全观的生动实践;是利用亲情力量促进罪犯回归家庭、感恩社会,提高改造质量的有益尝试。离监探亲任务圆满完成,得益于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和精心部署安排,得益于严格的事前调查和细致的风险防范,得益于全程有效的监管和信息手段保障,得益于对以情感人等教育方式的恰当运用。要认真总结的好经验、好做法,推进罪犯离监探亲常态化制度化。

        毕力夫厅长要求,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殷殷嘱托,深入实践落实治本安全观,以推进离监探亲工作常态化制度化为新起点,进一步更新观念,担当作为,创新发展,努力向社会输出更多、更好的“合格产品”、“安全产品”。要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按照“符合法定条件、低风险优先、有利于罪犯改造”的原则,建立健全罪犯离监探亲评估体系和评估标准,统筹合理安排罪犯离监探亲,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管理工作体系。要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牢固树立“一盘棋”工作理念,完善监狱和地方司法行政部门协作配合机制,积极组织动员基层组织和社会力量参与离监探亲罪犯教育管理工作,努力构建“社会包容、政府帮扶、部门联动、家庭接纳”的监地共管共教综合治理新格局。要进一步拓展工作内容,凡是有利于罪犯改造,有利于罪犯再社会化的教育手段都要纳入工作中来,不断提高改造效果。要进一步扩大宣传,广泛讲述和传播司法行政故事、司法行政声音,打造全系统宣传工作合力,形成宣传品牌。

        会上,呼和浩特第二监狱、兴安盟扎赉特旗司法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司法局成吉思汗司法所等先进单位负责人和内蒙古第一女子监狱二监区监区长第文燕、包头白云区司法局社区矫正大队大队长张艳、通辽科左中旗司法局舍伯吐司法所所长包萨日娜作为先进个人代表在会上作典型发言。

        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尤俊成在总结讲话中要求,全体司法行政干警要认真领会讲话精神,向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学习,发扬优良作风,扎实开展工作;要强化责任担当,把打造罪犯离监探亲常态化工作机制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重要工作抓手,努力推动司法行政系统执法执行工作再上新台阶;要强化监督指导,坚持改革创新,以践行治本安全观的优异成绩展现新时代司法行政新作为。   

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吴铁城宣读了厅党委关于表彰离监探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司法厅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盟市、旗县司法局机关及司法所全体干警;各监狱单位、戒毒所除执勤值岗人员外的全体干警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