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加快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提案的答复

09.08.2018  17:23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

关于加快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的提案(第0385号)”已收悉,经我办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对依法行政工作的认识亟待提高”的问题

2015年,党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自治区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随后出台了《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措施要求,狠抓任务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稳步推进,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是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一些地方党政工作人员对依法行政工作的认识亟待提高,对法治政府建设不够重视,“雷声大、雨点小”。为此,我们多措并举,着力提高党政人员对依法行政的认识,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程。 一是 着手制定《内蒙古自治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压实各级党政一把手建设法治政府的第一责任,使其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二是 制定并督促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任务分解台账。按照布小林主席在本届政府第一次全体会议上所提出的“建设法治政府的各项工作任务除了有明确时限外,原则上都要在2019年底前完成。要逐一对照检查、倒排时间,确保全面完成,不能有任何漏项”的要求,自治区法制办对自治区建设法治政府的各项工作任务进行梳理,对照《实施方案》将47项任务,细化分解成133项目标任务,221项目标成果,进一步明确了工作任务、时间节点、工作要求。 三是 着手准备“周末大讲堂”“百名领导干部进课堂”活动。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自治区政府法制办连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定于2018年8月11日举办“全区党政领导干部‘周末大讲堂’活动”,特邀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李飞同志前来我区授课指导。与此同时,我们还制定了《关于举办“进一步增强全区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暨‘百名领导干部进课堂’”专题培训班方案》,拟于9月份邀请专家对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分管法制工作的领导和法制工作机构负责人,各盟市法制办公室负责人进行专题培训,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四是 持续开展“千家行政执法单位法律知识竞赛”活动,通过以赛促学,本着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实现行政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参加竞赛全覆盖,有效提高全区依法行政意识和行政执法水平。同时我们还鼓励行政执法机关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加强对行政相对人的法律法规政策宣讲,组织开展执法相对人法律知识竞赛,普及法律知识,不断提升行政相对人监督意识和法治意识。

二、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仍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近年来,简政放权大刀阔斧、“放管服”改革扎实推进,首创并实施“八张清单”制度并实现动态调整,积极推进“八张清单”标准化建设,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不断提高取消和下放许可事项的“含金量”,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激发了市场活力。据统计,2016年以来,自治区下放了196项行政权力,并向社会公布了保留的302项行政审批事项。全区基本建成了覆盖城乡的政务服务体系,半数以上盟市实现了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的四级联网,企业和群众办事时间缩短了4成以上。在呼和浩特、赤峰市翁牛特旗、满洲里市等地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推行“一颗印章管到底”的新型政务服务模式,取得了很好的效果,积极向全区推广。在简政放权、优化服务的同时,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在旗县级以上政府及其部门建立“一单两库一细则”工作机制。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厘清各行政执法部门监管职责、规范监管行为、落实监管责任、提高监管效能,确保事中事后监管依法有序进行。为推动“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取得实效,按照统一、共享、权威、高效的原则,依托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立健全我区企业信息系统,统一信息平台,及时公开信息。各执法监管单位将抽查的依据、主体、事项、方式、程序和结果,通过本部门网站和企业信息系统向社会公开,并按要求实时更新,接受社会监督。当然,目前我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部分行政审批事项下放后,基层出现接不住、接不好等问题;基层部门对已取消的证明事项落实不到位问题;企业反映一些公用事业单位办事难、办事慢的问题较突出;个别部门、行业清理“红顶”中介不够彻底,仍然存在利益关联;在行政审批服务过程中,部门间信息不共享、不互认、手续繁的问题依然存在,造成企业群众“来回跑、反复跑”。近期,自治区审改办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结合自治区实际,代政府起草了《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和“放管服”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已提请政府常务会研究),同时,自治区编办广泛开展调研,以机构改革为契机,加大改革力度,切实转变政府职能。

三、关于“政府层级监督力度不够”的问题

针对“政府层级监督力度不够”的问题,我们采取有力措施,不断加强监督和督察力度。 第一, 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管理。印发了《关于加强和规范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从规范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行政执法文书等方面,进一步加强了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和管理。组织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通过行政执法检查、案卷评查和重大行政处罚备案等,不断规范行政处罚行为。近期,自治区法制办组成调研组,赴上海、浙江、云南等五省市就行政执法监督信息化建设进行了调研,并将调研报告呈报杨伟东副主席,致力于加快建立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畅通投诉渠道,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不断推进我区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 第二, 充分发挥“万名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作用,在形成监督合力上取得实效。制定《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义务监督员工作机制,努力调动义务监督员积极性,参与日常监督工作。加强对义务监督员的学习培训和指导,搭建学习培训平台。建立健全义务监督员管理机制,加强义务监督员监督工作考评。及时解决义务监督员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形成政府法制内部层级监督与外部社会监督的合力。 第三, 不断改进法治政府建设考评工作。 一是 定性考评对象的类别。今年的考评注重区分考评对象的共性和特性,根据考评对象工作定位和职能职责,将考评对象分为四类,厅局A类、B类,盟市A类、B类。A类厅局是行政执法任务较重、享有行政处罚权、行政许可权和行政强制权的自治区政府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B类厅局是其他委、办、厅、局。盟市A类是9个设区的市人民政府,B类是3个没有地方立法权的盟行政公署。 二是 量身定制考评办法。在适用政府规章《内蒙古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考评办法》总考评办法的基础上,制定了年度的考评细则,针对每项考评指标附有量身定制的考评办法,并标明适用哪类《考评指标》,有针对性地通过月报、季报、半年报,附文件及数据统计等方式督促考评对象积极开展工作,使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工作量一目了然,便于执行。 三是 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健全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日常数据报送机制。印发了《关于明确2018年度全区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指标日常监控数据报送方式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日常监控数据的收集方式、责任处室、联络人及联系方式,畅通了考评对象与各日常数据收集部门之间的报送工作机制,保证各项报送数据客观、及时、详实、准确。同时自治区法制办分别与12个承担2018年度全区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指标日常监控数据收集的部门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通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全面掌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确保考评工作有序衔接。 第四, 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督察力度。要求各级政府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督察作为落实《纲要》和《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的重要抓手,紧盯任务重点、抓住关键环节,加强日常督察,层层落实责任,让督察真正长出“牙齿”,做到真督实察、督到底、察到位,对任务落实不到位或者违法行政问题较多的地区和部门,通过约谈、通报、曝光等办法倒逼其切实依法行政,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提案中提到的对策和建议,我们认为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与我们当前采取的工作措施是一致的。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法治政府建设推进力度,推动工作措施落地生根,确保2020年完成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目标。感谢对政府法制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签 发 人:郝泽军

联 系 人:胡世博

联系电话:0471—4824617

 

 

                                                              2018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