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和县召开民族团结进步表彰会

21.11.2014  22:30

    10月30日召开,表彰了10个民族团结模范集体和7个学习使用蒙古语文模范集体、90名民族团结先进个人和10名学习使用蒙古语文先进个人。乌兰察布市副市长王心宇、市民委主任张乌宁、市委统战部副部长杨海钰出席会议并讲话。兴和县四大班子领导,县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企事业单位受表彰的人员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