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严禁组织走读生上晚自习

24.04.2018  15:56

  内蒙古自治区近日出台推迟中小学生到校时间、规范中小学校办学行为、治理校外培训机构等多项措施,强力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负担。

  日前,内蒙古各地中小学开始执行自治区教育厅最新规定,推迟中小学生到校时间,小学不早于8:00,初中不早于7:50,高中不早于7:30。

  内蒙古针对社会关注的教育热点,规定走读生在校集中学习时间,小学不超过6小时、初中不超过7小时、高中不超过8小时;下午学生离校时间,小学不晚于17:30、初中不晚于18:00、高中不晚于18:30;严禁组织走读生上晚自习;在规定的到校时间前,学校不得组织住宿生上课;高寒地区中小学校可根据季节、气候变化情况适当调整到校、离校时间。

  同时,内蒙古新近出台的强化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规定要求,确保2018年中小学校起始年级基本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对其他年级存在的66人以上的超大班额逐步消除。要求学校严格控制课外作业量,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三四年级家庭作业控制在每天半小时以内,其他年级家庭作业控制在每天1小时以内;初中一二年级家庭作业控制在1.5小时以内,初三和普通高中一二年级家庭作业不超过2小时,高三年级家庭作业不超过3小时。号召家长配合学校,保证每天小学生10小时、初中生9小时、高中生8小时的睡眠时间。

  另外,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民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工商行政管理局四部门联合进行校外培训机构综合治理,整顿校外培训机构以“应试”为导向的各类培训,坚决纠正校外培训机构“超纲教学”“提前教育”“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查处中小学教师“课上不讲课下讲”等行为。并将跟进巡查、督查,从严正风肃纪,强力解决社会关注的教育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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