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今年社会救助标准继续提高

17.03.2018  04:11

  记者从自治区民政厅获悉,为编密织牢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安全保障网,2018年我区社会救助标准继续提高,其中,城市低保标准达到月人均647元,农村低保标准达到年人均5547元,分别比上年增长9.5%和14.3%;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达到月人均1075元,农村达到年人均8446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2%和24.8%,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也有所增加。

  自治区要求各地在今年5月底前按照新的标准将资金补发完毕。要求各地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作用,按照精准扶贫和精准脱贫“五个一批”中“社会保障兜底一批”要求,对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特殊贫困人口,综合实施保障性扶贫政策,确保病有所医、残有所助、生活有兜底。同时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动态化精细化管理,把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对低保家庭中未成年人、老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可按照不超过当地低保标准30%的比例提高补助水平,更好地改善其基本生活。要健全完善特别救助金制度,充分发挥特别救助金救助方式灵活、救助额度高的特点,及时解决困难群众遭遇的急难问题。 (记者 霍晓庆)


内蒙古提高城乡低保保障平均标准
内蒙古提高城乡低保保障平均标准 2018-0扶贫办
内蒙古提高城乡低保保障平均标准
    新华社呼和浩特3月23日电(记者李云平)记者23日从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获悉,今年内蒙古稳步提高低保标准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城乡低保保障平均标准分别达到月人均647元和年人均5547元,分别比2017年增长56元和696元,增幅达9.新华网
内蒙古提高城乡低保保障平均标准
  新华社呼和浩特3月23日电(记者李云平)记者23日从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获悉,今年内蒙古稳步提高低保标准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城乡低保保障平均标准分别达到月人均647元和年人均5547元,分别比2017年增长56元和696元,增幅达9.Nmgcb.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