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内蒙古“十大法治事件暨十佳法治人物”揭晓

08.12.2017  13:22

  12月4日晚,  在内蒙古广播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播出的2017年度内蒙古“十大法治事件暨十佳法治人物”揭晓晚会上,内蒙古检察院推荐的“驻所全覆盖,草原检察直通车实现了‘中枢监督’向‘末梢监督’延伸”及“兴安盟科右前旗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科科长春华”分别入选“十大法治事件”和“十佳法治人物”。

  呼伦贝尔市新巴尔虎右旗检察院创新打造的草原检察直通车,通过车载信息化装备可实现远近程信访接待、办公办案和现场法治宣传等功能,开通1年多来,已先后深入全旗7个苏木、51个嘎查,与8000多牧民亲密接触,真正实现了群众少跑腿,检察官多走路。兴安盟科右前旗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科科长春华从事控申工作的13年间,主办和参与办案不少于400件,件件案件结事了,她与同事共同打造的“兴安之春”工作室两年间,面向农村牧区,服务诉求群众最后一公里,接待来访群众1000人次,通过查证事实化解社会矛盾20多件,成为农牧民的信赖和依靠。据了解,内蒙古“十大法治事件暨十佳法治人物”评选活动自2003年开始至今,经过15年锻造,已经成为内蒙古政法系统梳理年度工作,展现全区法治工作成果的一项年度盛事。

  今年的评选工作经前期推荐、网络投票和初选、专家评审等程序,不仅覆盖面全,影响力大,更充分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着力聚焦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公共安全问题、最关切的权益保障问题和最关注的公平公正问题。通过评选为法治建设背书,对于宣传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全民法治意识、全力推进全区依法治区工作都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