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博士后副局长借“绿色”之名谋“黑色”腐败

13.12.2018  00:22

  获得博士研究生学位、拥有博士后流动站科研工作经历、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现年55岁的包头市林业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李福荣曾因较为辉煌的学术经历而被当地人称为“学者型官员”。

  李福荣出身于普通农民家庭,大学毕业后长期在林业系统工作,早年曾荣获多项园林绿化和农业技术研究及推广方面的科研成果,其身上有着诸多令人羡艳的“光环”。

  内蒙古自治区“新世纪321人才工程”人选、内蒙古自治区深入生产第一线做出突出贡献科技人员、内蒙古自治区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内蒙古自治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一期建设先进个人、正高级园林工程师……

  因为在业务方面的卓越成绩,李福荣在2002年已被任命为包头市林业局副局长,完成了从技术员到林业局副局长的完美转身。

  然而,就是这样一位光环笼罩、荣誉等身的“优秀人物”,多年来,却明修栈道,暗度陈仓,巧妙借助“绿色”之名谋“黑色”腐败,让人颇感意外。

  2018年7月,包头市纪委监委成立专案组,对李福荣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福荣在担任包头市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期间,违反廉洁纪律,长期以他人名义承包、租赁土地,经营多个苗圃、出售苗木谋利,挂靠多家园林绿化企业在包头市、鄂尔多斯市和乌兰察布市等地承包多项绿化工程,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以“代孕”为名,与多名女性进行钱色交易;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生育三名非婚生子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职权骗取国家资金,涉嫌贪污犯罪;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涉嫌受贿罪。

  此外,李福荣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利用职务影响操办其子婚庆事宜,收取管理对象的礼金;违反生活纪律,与多名女性发生不正当性关系,与其中一名女性长期保持不正当性关系。

  2018年10月,经包头市纪委常委会、监委委员会研究,并报包头市委批准,给予李福荣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所涉财物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作为一名有着22年党龄的领导干部,李福荣把党纪党规抛在脑后,在高压反腐态势下,不思进取,反而蜕化变质,贪婪之心日渐战胜理智,既想当官、又想发财,长期“亦官亦商”,贪婪攫取巨额经济利益,违规从事经商营利活动,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知止、不收敛、不收手,情节特别严重,性质特别恶劣。

  接受审查调查期间,李福荣不止一次表示,忽视学习,心浮气躁迷失了人生航向。作为具有博士学位的高级知识分子,李福荣背弃理想,丧失信念,在政治上变质、经济上贪婪、道德上堕落、生活上腐化,目无法纪、滥用公权。正如他后来所忏悔道:“理想信念滑坡、精神开始懈怠、思想开始麻痹,沾染上坏习气,并深陷其中不能自拔,是我走上违纪违法道路的根本原因。

  “前车之覆,后车之鉴”,李福荣的违纪违法行为发人深省,为广大党员干部再次敲响了警钟。(徐丽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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