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司法厅党委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

27.03.2018  20:12

    3月26日,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会上传达学习了3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研究部署贯彻落实工作。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毕力夫主持会议并讲话。

    毕力夫厅长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发表的重要讲话是做好新时代内蒙古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要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重大政治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讲话精神上来,更加坚定自觉地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更加坚定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毕力夫厅长强调,要迅速兴起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热潮,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党员干部认真研讨,扎实有效地抓好讲话精神的学习贯彻工作。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紧扣司法行政工作,找准贯彻落实的着力点、切入点和突破口,认真履职尽责,主动作为,全力推进工作落实。要以公共法律服务为总抓手,树立治本安全观、当好“社会保健医”,深化司法行政改革,推动公共法律服务整体跨越“有没有”发展阶段,全力迈向“好不好”新发展时期,让人民群众共享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建设亮丽内蒙古,共圆伟大中国梦”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