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多举措确保困难群众过个“暖心”年

08.01.2019  20:30

  春节将至,为确保我区困难群众度过一个祥和欢乐的春节,昨日,记者从自治区民政厅了解到,近日,自治区民政厅下发通知,要求全区各盟市民政部门切实做好2019年春节期间困难群众救助工作, 让困难群众获得更多幸福感。

  据了解,按照通知要求,各地要抓紧排查低保等救助政策落实情况,旗县民政部门要抓紧协调同级财政部门和承担社会救助资金发放任务的金融机构切实加快工作进度,确保低保等各类救助资金节前发放到位。对于按月发放的低保金,春节前要将1至2月救助金发放到位;对于按季度发放的低保金,春节前要将一季度救助金发放到位。对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和护理补贴、文革“三民”生活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高龄津贴等也要按照低保金发放要求认真落实和执行,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迟滞。盟市民政部门要对所辖旗县(市、区)资金发放情况进行监测和督查,确保救助资金按时发放,保障困难群众有钱过年、过好年。(记者 刘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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