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实施“蒙汉文互译出版工程”

18.08.2017  19:23

   内蒙古晨报全媒体平台消息(首席记者 吴博超) 8月17日,记者从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获悉,为进一步推动优秀蒙汉文互译图书的创作出版,继承弘扬民族优秀文化,繁荣我区出版事业,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决定实施“蒙汉文互译出版工程”。

  据了解,蒙汉文互译出版是自治区出版事业重要的组成部分,也是自治区出版的优势和特色。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近年来,自治区各出版单位和各相关部门共同努力,推出了《成吉思汗》卡通画册、《(蒙汉合璧)蒙古文历史文献汉译》等一批精品力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在“蒙汉文互译出版”工程的选题确定及资助方式上,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党组书记、局长姜伯彦表示,一方面,要面向全社会广泛征集一些优秀蒙汉文互译出版项目。另一方面,围绕服务国家发展大局、围绕推进民族文化大区建设,结合自治区社会经济发展实际及民族文化特色,将专门组织策划对抢救挖掘、保护传承内蒙古和蒙古族历史文化的选题,推出有较高的学术、艺术和文化传播价值的翻译出版作品。

  据介绍,选题将经由蒙汉文互译出版工程项目管理委员会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估,从中择优进行奖励和资助。同时,对于征集到或者自主策划的未翻译的优秀出版项目,蒙汉文互译出版工程项目管理委员会将建立“蒙汉文互译出版工程”翻译专家库,由专家库里的翻译作家进行翻译,实行稿酬制。具体稿酬标准将参考国家版权局、国家发改委第11号令《使用文字作品支付报酬办法》,翻译作品稿酬50-200元/每千字的标准进行支付,对重大、重点和优秀的翻译作品,根据情况实行一稿一议,提高稿酬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