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将设立合作制公证处试点

16.10.2017  01:42

  10月12日,内蒙古公证工作会议在呼和浩特市召开。会议总结交流了内蒙古公证工作的经验和做法,研究探讨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全面部署内蒙古深入推进公证体制改革机制创新工作。

  会议指出,内蒙古《关于推进公证体制改革机制创新的实施意见》将于近日出台,内蒙古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各地公证协会要切实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确保如期完成改革任务。同时,要尽快出台《关于设立合作制公证处试点方案》,积极推进合作制公证处试点。要加强公证质量监管和队伍建设,为公证改革提供坚强保障。要加快公证工作信息化建设,实现公证服务和管理的现代化、科技化。要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公证制度和公证职能作用,让更多的人了解公证、认可公证、信任公证、运用公证。要鼓励支持各地公证机构挖掘涉及国民经济建设重大项目或者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典型事例,讲好公证有用的故事。

  据了解,截至今年9月底,内蒙古共有公证处115家;5年内蒙古共办理各类公证事项180万余件。(稿源:大草原融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