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将评选“十大消费维权人物”

15.03.2018  15:46

  新华网呼和浩特3月13日电(徐梅) 13日,“品质消费 美好生活”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内蒙古自治区消费维权系列活动在呼和浩特举行。为了给“放心消费在内蒙古”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内蒙古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决定在全区组织开展2018年度全区“十大消费维权人物”评选活动。

  据了解,此次评选活动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凡是在近两年中,热心消费维权事业、在维护消费者权益过程中做出积极努力的社会各界人士,只要其维权事例典型,维权事迹感人,维权成果突出,维权方式合法,体现公正、法治、诚信、和谐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构建消费和谐、协同共治的大环境具有积极推动作用的先进人物均可报名推荐。

  报名者可于2018年5月—7月前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提出申请。评选结果将在2018年12月公布,并在2019年“3·15”期间对“十大消费维权人物”进行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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