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建立药品供应失信经营者黑名单制度 

26.05.2018  14:44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发改委、财政厅、食药局9部门联合等下发《内蒙古自治区改革完善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机制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强调,全区要进一步强化药品及原料药市场监管,加大处罚力度,维护市场秩序。建立失信经营者黑名单制度,对屡查屡犯的短缺药品及原料药垄断案件相关经营者,依法制定禁止其从事医药行业的措施。

  《实施方案》指出,将医疗机构报送药品短缺信息情况作为医疗机构及其负责人的重要考核内容,纳入目标管理评价工作。对因拖延货款导致药品出现短缺的医院,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等处理。对于未按照要求报送短缺药品相关信息的生产流通企业及因失信导致医疗机构药品短缺的企业,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实施方案》强调,将医疗机构报送药品短缺信息情况作为医疗机构及其负责人的重要考核内容,纳入目标管理评价工作。对因拖延货款导致药品出现短缺的医院,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等处理。对于未按照要求报送短缺药品相关信息的生产流通企业及因失信导致医疗机构药品短缺的企业,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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