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所有留守儿童将纳入监护范围

20.02.2017  19:12

  日前内蒙古民政厅、公安厅、综治办、卫生计生委等部门联合,在全区启动了农村牧区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此项活动计划到2017年底,将内蒙古所有农村牧区留守儿童纳入有效监护范围,杜绝无人监护现象。

  自治区政府要求,各盟市要将摸底排查中发现的无人监护、父母一方外出另一方无监护能力的农村牧区留守儿童花名册通报给同级公安机关,旗县级同时将花名册通报给当地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会同嘎查村(居)民委员会联系外出务工的留守儿童父母,责令其立即返回或确定受委托监护人。对于监护人家庭经济困难且符合有关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政策的,民政部门及其他社会救助部门要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同时各级教育、卫生计生、民政部门要指导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嘎查村(居)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树立强制报告意识,依法落实强制报告责任。(记者甄海霞)

[责任编辑 王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