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检察院传达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

15.12.2017  04:33

  12月13日下午,内蒙古检察院召开大会,传达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并就抓好全区检察机关作风建设提出贯彻落实意见。

  内蒙古检察院检察长马永胜出席会议并讲话。他指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批示,直击“四风”现象本质要害,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再次向全党发出了持续强化作风建设的强烈信号。近年来,内蒙古检察机关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党委28项配套措施,坚持完善“两个活动”“四个机制”,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压茬推进精细化管理,下大气力整治“庸、懒、散,粗、拖、浮”和司法不规范顽疾,切实把检察权关进制度的笼子,从狠抓司法作风入手,带动了队伍作风的持续好转。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必须充分认识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上来。

  马永胜表示,在持续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热潮的关键时期,必须聚焦“四风”突出问题抓好整改,把作风建设不断引向深入。要把中央八项规定和新修订的实施细则作为即将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的重要内容,引导党员干警进一步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筑牢抵制歪风邪气的思想根基。要发挥院党组牵头抓总作用,在全区检察机关深入开展纠正“四风”和纪律作风专项整治,扎实推进整改。院班子成员要身先士卒、以上率下,层层带动,真正形成“头雁效应”,把上级精神要求传达到每一名干警。  要从具体问题抓起。凡是涉及作风问题,无论大小,都应该引起高度重视。要深入推进精细化管理,改进机关工作作风,坚决向“庸、懒、散,粗、拖、浮”开刀,提高工作效能,营造机关积极向上的良好工作氛围。要继续紧盯元旦、国庆、中秋、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从一件件小事抓起,坚决防止不良风气反弹回潮。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检务督察和巡视巡察的作用,对于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党员干部及时“红脸出汗”“咬耳扯袖”,该提醒的提醒,该批评的批评,该诫勉的诫勉,防止小问题造成大影响。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抓好“线索梳理、督查督办、执纪问责、通报曝光”等重点环节,特别是要把社会影响恶劣、群众反映强烈、具有代表性的问题作为通报曝光的重点,一案双查,推动专项整治工作不断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