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石化院印发学科带头人考核办法

20.04.2018  17:13

  近日,为进一步加强对内蒙古自治区石油化工监督检验研究院(以下简称内蒙古石化院)学科带头人的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学科带头人在推进我院事业发展和学科发展中的示范指导作用,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学科带头人选拔与管理办法》,结合本院实际,制定印发了内蒙古石油化工监督检验研究院学科带头人考核办法。对内蒙古质监局评出在内蒙古石化院供职的内蒙古质监系统学科带头人进行考核。
  考核办法主要包括考核对象、考核组织、考核形式、考核内容等方面内容,并对考核评价内容、考核评价指标量化细化。
  近年来,内蒙古石化院高度重视科研工作,在制度建设和能力建设方面下了不少功夫,收到积极的成效。此次印发内蒙古石油化工监督检验研究院学科带头人考核办法,有助于推动学科带头人在本院科研队伍梯队建设方面进一步发挥作用,有助于科研和学科建设工作的进一步提升。

(钟利丹)

 

内蒙古首例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开庭
       晨报融媒记者 王晓玲   本报Nmgcb.Com.Cn
内蒙古公布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情况
       晨报融媒记者 温晔峰   本报Nmgcb.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