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建设方案》顺利通过专家组技术论证

01.08.2018  03:01

  2018年7月29日,《内蒙古自治区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建设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技术论证会如期在呼和浩特市举行。 

  根据《方案》内容和业务实际需求,厅办公室(网信办)按照“最小知悉范围”的原则,从“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网络安全和信息化专家库”抽选了国土资源、计算机应用、大数据、网络安全等方面五位专家,同时分别邀请了国土行业信息化工作走在全国前列的湖南省、海南省各一位信息化专家。由七位专家组成的专家组于7月29日对《内蒙古自治区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建设方案》进行技术论证。专家组听取了承担《方案》编写单位的汇报,经过质询和充分讨论,各专家一致认为:

  一、内蒙古自治区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建设既是原国土资源部的统一要求,又是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管理和社会化服务的需要。该平台建成后,不仅能够有效提高全区国土资源管理现代化、科学化水平和社会化服务能力,而且还能为政府有关部门辅助决策提供技术支撑,对于提高全区自然资源治理能力及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二、《方案》在充分调研和需求分析的基础上,从项目背景、建设目标、技术框架、建设内容、实施计划安排及经费预算等方面进行了阐述,建设内容包括自治区级标准规范制度设计与建立、国土空间数据资源体系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国土空间基础数据库建设、云管理与服务平台建设、现有系统及数据库的对接、信息接入与数据对接等,符合《国土资源部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关于推进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建设的通知》(国土资发﹝2017﹞83号)的要求和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实际工作的需要,能够用于指导内蒙古自治区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的建设。 

  三、内蒙古自治区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采用微服务架构、面向消息的企业服务总线、基础设施虚拟化、基于混合存储架构的大数据一体化存储、云GIS引擎、空间大数据处理与并行计算及空间大数据挖掘等技术,形成基于云架构的云管理与云服务平台,技术路线可行;《方案》中提出的实施计划可行,项目经费预算基本合理。 

  专家组认为:该方案符合国家相关要求和内蒙古自治区实际工作需要,同意通过论证。 

(厅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