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图]内蒙古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2016年工作总结报告

16.02.2017  14:39

 

 

2016年,内蒙古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在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党组的领导下,按照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的部署和要求,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中心任务,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和《内蒙古自治区地方志事业发展实施方案(2016—2020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全面推进地方志工作转型升级,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一年来,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各方面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2016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二轮修志工作顺利推进。

今年, 共评审志稿13部: 内蒙古自治区志·气象志》《内蒙古自治区志·交通志》《内蒙古自治区志·科学技术志》《内蒙古自治区警卫志》《乌审旗志》《东胜区志(1991-2010)》《正蓝旗志》《锡林郭勒盟志》《乌拉盖管理区志(2000-2010)》《多伦县志》《陈巴尔虎旗志》《包头青山区志》《敖汉旗志》。 验收志稿9部: 民主党派志》《民族志》《包头青山区志》《丰镇市志》《敖汉旗志》《阿拉善左旗志》《赤峰市元宝山区志》《商都县志》《锡林郭勒盟党史地方志志》。 出版志书9部: 宣传志》《审计志》《草原志》《电力工业志》《人口志》《地震志》《包头青山区志》《阿拉善左旗志》《苏尼特左旗志》。《内蒙古简志》正在编纂。

(二)年鉴、刊物工作有序开展。

内蒙古年鉴》(2016卷)已完成编辑、校对、审核、排版工作,近期出版发行,全书约120万字。《内蒙古方志》今年共出版发行4期,发行交流7000多册,38万字。

(三)信息化建设成效明显。

结合国家倡导的“互联网+”的运行模式,推进以“内蒙古区情网”为基础,地方志数据库、在线编纂软件系统、盟市网站建设为重点的“三网、两平台、双系统、一库一馆一集群”信息化建设。成立了全区地方志信息化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内蒙古自治区地方志信息化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年)》(征求意见稿)。赴呼和浩特市传星科技有限公司检查指导工作,听取2016年度内蒙古地方志信息化工作情况汇报及2017年工作建议。目前,“内蒙古区情网”蒙古文网站、手机网站开发完成并启动,进入试运行阶段;“方志内蒙古”微信公众号开发完成,试运行90多期;蒙古文版多功能数据库开发完成并启动;多功能数据库已上传专业志书59部,盟市旗县志书90部,年鉴17部,刊物78期,总计完成词条量22700万字;11月,刊物在线编纂系统投入应用。“内蒙古区情网”所有栏目均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内容更新,累计上传稿件738篇,约500万字,图片1300张,年点击量达1670万次。

(四)蒙古文志书翻译出版工作稳步推进。

2016年,全区蒙古文志书翻译出版工作取得较大进展。《内蒙古自治区志·大事记》(首轮)蒙古文翻译出版工作基本完成,《内蒙古自治区志·政府志》蒙古文翻译工作全面启动。盟市、旗县蒙古文志书翻译出版工作稳步推进,阿拉善盟、兴安盟、赤峰市部分旗县完成了蒙古文志书翻译出版工作。截至12月底,共翻译出版13部。呼和浩特市、包头市、赤峰市、锡林郭勒盟、鄂尔多斯市、通辽市正在进行翻译工作。呼伦贝尔市、巴彦淖尔市、乌海市正在积极协调筹备中。

(五)调研督查全面推进。

2016年,围绕《内蒙古自治区地方志事业发展实施方案(2016—2020年)》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地方志系统有关工作的通知》(内志办发﹝2015﹞17号)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由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主要领导率队先后对乌兰察布市、包头市、赤峰市、通辽市、锡林郭勒盟、呼伦贝尔市、兴安盟7个盟市调研督查。每到一地,召开调研督查会议,听取盟市分管领导和志办主任的工作汇报,对盟市二轮志推进、年鉴编纂、蒙古文志书翻译出版、方志馆筹建、信息化建设等工作进行调查了解,掌握基层地方志工作情况。至12月底,共调研督查了7个盟市、8个旗县(市区),召开了7次调研督查会,引起了当地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有效推进了《规划纲要》和《实施方案》的落实。

针对自治区二轮专业分志进展缓慢情况,组成由胡满达主任为组长的督查组,对第二轮《内蒙古自治区志》各专业分志承编单位进行了督促检查,截至12月底,已对25个单位进行了实地督查、30个单位进行了书面督查,积极推动了第二轮《内蒙古自治区志》的编纂进程。

(六)纪录片《方志内蒙古》拍摄工作进展顺利。

2016年,经过前期多次研讨,《方志内蒙古·鄂尔多斯篇》《方志内蒙古·乌兰察布篇》已完成拍摄取景工作。其他盟市均已进入后期制作阶段, 2016年年底封镜,献礼内蒙古自治区成立70周年。

(七)完成《内蒙古自治区地方志发展报告(2016年)》。

在深入调研全区地方志工作的基础上,结合我区地方志事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完成《内蒙古自治区地方志发展报告(2016年)》,及时上报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该报告将作为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重要文献资料留存。

(八)积极向中指组汇报我区工作进展情况。

2016年初,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主任胡满达、常务副主任查干浪涛一行向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领导汇报我区地方志工作。中指办有关领导对内蒙古地方志工作给予了肯定并提出了相关要求。

(九)帮助有关盟市协调机构升格事宜。

按照国务院“一纳入、八到位”和《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从全区地方志事业发展的角度,积极协调自治区编办和赤峰市、鄂尔多斯市党委政府,帮助赤峰市地方志办公室、鄂尔多斯市地方志办公室解决机构升格事宜。目前,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中。

(十)举办《内蒙古年鉴》撰稿人培训会议。

3月,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在呼和浩特举办了全区《内蒙古年鉴》撰稿人培训会议。全区各盟市、旗县和自治区各委办厅局、企事业单位等240家供稿单位及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全体人员共计263人参加培训。培训会上,地方志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查干浪涛对下一步全区年鉴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培训班邀请2名全国年鉴知名专家授课。对提高年鉴撰稿人业务水平,进一步规范年鉴供稿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十一)赴外省考察交流地方志工作。

2016年,由班子成员分别带队赴广西、新疆、湖南开展学习交流。学习了兄弟省市区地方志工作经验,交流了二轮修志和年鉴编纂的做法,参观了方志馆建设和信息化建设情况等,为我区地方志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借鉴和参考。

(十二)接待外省志办来我区考察交流。

2016年,先后有广东、浙江、陕西、新疆地方志工作机构负责人带队来我区进行考察交流。

(十三)成功承办全国地方志工作机构新任负责人培训班。

8月,由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主办,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承办的全国地方志工作机构新任负责人培训班在呼伦贝尔市举行。为举办好此次培训班,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领导就会议有关事宜进行前期协调安排。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与呼伦贝尔市档案史志局通力合作,保证了会议圆满举办,受到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的肯定。

(十四)组织召开全区地方志工作机构负责人会议(培训)暨全区地方志信息化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

11月,在鄂尔多斯市召开全区地方志工作机构负责人会议(培训)暨全区地方志信息化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冀祥德出席会议并作讲话兼授课,与胡满达主任共同启动了地方志蒙汉信息化平台启动仪式。胡满达主任针对《内蒙古自治区地方志事业发展实施方案(2016—2020年)》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总结,对下步工作提出要求。会议的前期筹备和内容安排得到了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领导的充分肯定。各盟市、旗县参会人员对于会议的高规格、高水准以及周密的服务安排非常满意,反响热烈。

(十五)积极参加中指组举办的各类培训和会议。

截至12月底,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共参加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举办的各类业务培训班6期32人次,个别代表在大会作典型发言和学术交流发言,人员业务理论水平得到锻炼;参加各类会议20次38人次,对于领会上级精神,把握工作方向,创新工作思路,推进自治区地方志事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十六)机关内部运行有效规范。

定期召开主任办公会和处室负责人会议。2016年共召开主任办公会议36次,研究决策各类重要事务68项,印发《会议纪要》9期。印发各类文件45个。有效落实固定资产管理、年度考核、考勤管理和请销假等16项规章制度。对志书评审验收出版审读审批等方面的制度进行了规范和改革。

(十七)机关党建工作扎实开展。

2016年,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加强机关党建工作,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定《地方志办公室党支部“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实施方案》,按照要求坚持每周组织全体党员学习党章党规和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成立三个党小组,落实支部书记讲党课,完成了专题研讨,认真践行“三会一课”制度,积极参加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举办的“双休日大讲堂”和政府办公厅机关党委组织的学习、研讨活动。地方志办公室党支部荣获了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有两名党员分别荣获“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2017年1月,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荣获政府办公厅系统“唱响主旋律,弘扬正能量,争做合格共产党员”主题演讲比赛优秀组织奖,张晓虹同志荣获三等奖,赵海渊同志荣获优秀奖

(十八)积极参加干部自主选学培训。

按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的要求,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各级干部积极参加自主选学培训,截至12月,累计有18人次选学了420个学时的课程。自主选学课程涉及政治理论、食品健康、公文写作、诗词鉴赏、性格培养等多方面知识,有效提高了大家的政治素养,开阔了视野,增长了知识。

(十九)加强保密和安全工作。

2016年,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高度重视保密工作。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涉密人员保密管理工作方案》的要求,为切实加强本单位涉密人员和涉密载体的保密管理,确保国家秘密安全,2016年5月,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制定《保密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内蒙古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开展两次保密自查行动,与全体干部签署保密承诺书,积极参加各类保密警示教育宣传等。

12月初,接受了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地方志办公室安全工作的考察。

(二十)获奖情况。

7月,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公布的全国地方志优秀成果(年鉴类)名单中,《内蒙古年鉴》《大兴安岭年鉴》《呼和浩特年鉴》《呼伦贝尔年鉴》《锡林郭勒年鉴》获得三类年鉴称号;10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表彰奖励自治区第五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中,地方志系统《内蒙古自治区志·方言志》《内蒙古自治区志·社会科学志》获得二等奖,《卓资县志(1991-2010》《额济纳旗志(1991-2010)》获得三等奖。

二、基本归纳

2016年,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领导班子深入分析当前地方志事业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从地方志工作的现实和全局出发,着眼于顶层设计和发展理念的开拓创新,立足于《规划纲要》《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通过加强领导,强化职能,开拓思路,务实创新,整体工作水平不断提高,带动全区地方志事业蓬勃发展。

一是继续将顶 层设计作为全区地方志工作的重要引领和战略部署。 将顶层设计贯穿机关建设、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干部工作乃至全系统建设始终,推陈出新,狠抓到底。以牵“牛鼻子”以点带面和“牵一发而动全局”的高度,从制度层面和操作层面体现顶层设计,并不断更新换代,确保了各项工作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二是积极争取自治区政府对地方志工作的重视。 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向政府领导定期汇报地方志工作情况,争取自治区政府领导的重视。8月初,自治区政府办公厅通知,自治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主任由自治区主席兼任,并要求提交需自治区政府研究的地方志工作或问题。这充分体现了自治区政府对全区地方志事业的高度重视,对全区地方志工作的充分肯定,全区地方志工作者受到极大鼓舞。

是更加注重班子团结和理念创新。 新领导班子提出的“先主后副、先难后易”、“坐热冷板凳”、“发扬草原情怀和蒙古马精神”等一系列新思路和先进理念,引导全室整体建设,激励大家奋发有为。主任办公会和常务副主任制度,保证了班子决策的有效执行和机关工作的正常运转。将有关决策通过会议纪要的方式全办通报、全员贯彻落实,充分体现了领导班子决策的公开、透明和公平、公正。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带头遵守单位各项规章制度,保证了班子决策的有效落实和各项工作的有序推进。

四是坚持强化行政管理职能。 通过召开全区地方志工作机构负责人会议和深入基层调研督查《实施方案》贯彻落实情况,进一步加强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与各盟市旗县地方志工作机构的联系,基本形成上下联动、决策畅通、指导得力、落实到位的管理模式和工作关系,强化了政府职能、行政职能与领导管理职能,推进了全区依法修志、依法治志进程,为全区地方志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打下良好基础。

五是有效整合内部资源,理顺各方面工作关系。 领导班子通过研究和谋划当前工作,对修志业务进行了整体谋划,对相关处室职能和部分人员进行了整合,增强了全体干部职工的责任心与荣誉感,保障了地方志办公室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

六是制度建设破旧立新,业务建设规范高效。 规范了固定资产管理、考勤管理和请销假等16项规章制度,完善了《内蒙古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志稿审读规定》《内蒙古年鉴编纂规范细则》(试行),改革了志书评审验收出版审读审批等方面的制度。各处室负责人能够认真贯彻工作部署,积极发挥参谋助手作用,业务水平大幅提升。机关内部形成了讲规矩、讲纪律、讲团结、讲大局的良好氛围。地方志办公室在办公厅内外树立了良好形象。

七是始终把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 采取岗位锻炼、外出培训和学习考察等多种方式,不断开阔干部职工的境界和视野,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工作 能力,干部逐渐成为精于各方的“多面手”。

三、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2016年12月6日,第一次全国地方志工作经验交流会暨2017年全国地方志机构主任工作会议在广州市召开。会议通报了《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贯彻落实情况,总结了过去一年来全国地方志工作取得的成绩,深入交流了三级地方志工作经验和思路理念,全面部署明年及今后的工作。中共中央候补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常务副组长李培林作重要讲话,强调地方志工作要从一项工作向一项事业“转型升级”。地方志工作迎来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

一年以来,在自治区地方志领导班子办公室与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全区地方志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得到了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和自治区政府办公厅的高度肯定。但与兄弟省市区相比,我们在思路创新、工作推进方面还有较大差距,尤其是在贯彻落实“一纳入,八到位”和《规划纲要》《实施方案》精神方面还存在许多问题。通过对照和总结,梳理如下:

一是全区对《规划纲要》《实施方案》的重要性认识不够,贯彻落实不力,特别是“一纳入、八到位”要求还未解决到位。

二是自治区二轮专业志进展非常缓慢,推进难度很大。一方面是委办厅局无专职修志机构与人员,另一方面有关委办厅局重视不够。按照目前的进度,很难在2020年前完成修志任务,需采取强有力措施加以推进。

三是自治区方志馆建设难度大,无实质进展。地方志资源开发利用不足,相比全国先进省市区差距很大。

四是个别盟市地方志工作机构级别偏低,与当地经济、社会、文化发展以及承担的地方志工作任务要求不相适应。

五是方志信息化建设仍需加强,尤其是在突出自治区民族特点和区域特点、扩大自治区地方志宣传力度以及网站内容的系统性、规范性等方面需进一步改进和提升。

六是修志编鉴工作整体滞后且区域间发展不平衡。

七是干部队伍建设仍需加强。干部队伍缺乏开拓性和创新性,专家型人才缺少,被动求稳和守摊度日思想不同程度存在,在创新开展工作、讲求奉献付出方面还有一定差距。

八是与外省区的沟通与交流不够,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档案机构和图书馆等单位的交流与合作较少。学习考察、业务培训工作仍需加强。

四、2017年工作打算

2017年,是全面实施《规划纲要》和《实施方案》的关键之年,也是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的督查之年,我们一定要抓住机遇,鼓足干劲,乘势而上,稳中求进。按照《规划纲要》和《实施方案》的目标要求,认真落实“一纳入、八到位”,依法全面推动全区地方志事业科学发展。

(一)继续做好二轮修志推进工作,保证志书质量。

采取深入基层实地调研了解情况、加强督查培训指导等方式,解决修志编纂中的难点,加快推动二轮修志进度,确保志书质量。在抓紧完成二轮修志任务的同时,全面总结第一轮修志工作经验,认真研究修志工作的组织管理、运作模式、续修方式、志书质量保障形式,为下步工作做好准备。

(二)增强年鉴和刊物的时效性与创新性。

提升《内蒙古年鉴》(2017卷)和《内蒙古方志》的社会效应,进一步提高年鉴刊物质量,突出时效性和创新性。

(三)完善信息化建设,实现全区三级联网。

完善各盟市地方志工作机构地方志信息化建设平台。充分利用各旗县(市区)地方志工作机构已有的信息基础设施和数据资源,建立地方志信息数据库,全面实现自治区、盟市、旗县(市区)三级地方志网络资源共享,面向社会提供优质服务。

(四)加大《规划纲要》《实施方案》调研督查力度。

继续深入各盟市调研督查,特别加大对旗县(市区)地方志工作的督查力度,扎实推进各盟市、旗县(市区)地方志工作。继续推进有关委办厅局修志进度。进一步加大全区依法修志、依法治志工作力度,规范修志质量要求,提高修志水平。

(五)全面推进全区蒙古文志书翻译出版和《内蒙古自治区志》出版工作。

2017年,完成《内蒙古自治区志·政府志》蒙古文翻译出版。推进全区三级志书蒙古文翻译出版工作深入开展。

2017年,出版《内蒙古自治区志》,为内蒙古自治区成立70周年献礼。

(六)重启自治区方志馆项目。

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请示与沟通,争取内蒙古方志馆早日立项。积极推进各盟市方志馆建设工作。

(七)提高地方志资源开发利用水平。

强化地方志资料建设,做好旧志整理和保存工作。督促各盟市地方志工作机构尽快建立和完善地方志资料收(征)集、保存、管理制度,推行地方志资料年报制度并形成常态机制,制定旧志整理规划,开展旧志整理和研究,推出一批旧志整理成果。适时启动自治区名村志、名镇志的编纂工作,加强对地方史方面的研究。

(八)加强业务培训和外出学习交流。

2017年,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拟组织召开2~3次相关会议。计划举办2~3期不同业务的培训班;多派干部职工参加中指办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理论研讨及学习交流会,进一步开阔视野,提高素质。

(九)完成《方志内蒙古》全部工作。 完成纪录片的后期录制工作,审查通过后在内蒙古广播电视台播出,为自治区成立70周年献礼。

(十)切实做好机关党建、廉政建设和保密工作。 按照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党组的安排和部署,加强领导,强化学习,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切实做好机关党建、廉政建设和保密安全等各项工作。

(十一)协助做好中指办在通辽市举办的全国性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