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通报2018年上半年工作“成绩单”

17.08.2018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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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呼和浩特8月17日电 8月17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18年上半年案件查办、专项工作、信访举报受理和巡视监督等有关工作“成绩单”。自治区纪委监委宣传部长郝朝暾主持新闻发布会,中央驻区及自治区30余家媒体记者应邀参加新闻发布会。

    上半年查处31名厅局级干部、268名县处级干部

     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主任亢学栋在通报案件查办情况时表示,2018年上半年,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牢牢把握稳中求进的总基调,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16466件,立案4426件,给予党政纪处分3521人,分别增长53.4%、24.6%、9.8%。严肃查处了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厅长付万惠、赤峰市原副市长于文涛、自治区扶贫办开发办公室副主任王幂生等31名厅局级干部和乌海市海南区委原书记苏和等268名县处级干部。加强防逃追逃追赃工作,共追回外逃人员8人,其中红通人员1人。

    据介绍,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监督第一职责,认真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对反映一般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约谈函询,全区共谈话函询2552件次,同比增长41.8%。通过强化日常监督,全区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13313人次,同比增长22.3%。其中第一、二、三、四中形态占比分别为72.6%、19.4%、4.3%、3.7%,第一、二种形态占比超过90%,监督执纪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逐步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