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警卫志》(稿)评审会召开

19.02.2016  14:39

2016年1月12日下午,《内蒙古自治区警卫志》评审会在自治区公安厅警卫局会议室召开,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和自治区公安厅警卫局有关人员20余人参加会议。会议组成了由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主任胡满达为主任委员,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兼警卫局局长梁小平、公安厅警卫局政委陈卫东、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副主任孟秀芳为副主任委员,自治区公安厅史志办、保密办、警卫局,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等有关专家学者为委员的评审委员会。

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警卫局局长梁小平主持会议并作总结讲话。公安厅警卫局原副局长胡掌仁介绍志书编修过程。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副主任孟秀芳就修志的重要性以及如何确保《警卫志》质量作了发言。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区志业务处副处长张晓虹宣读评审意见。

评审会认为:《警卫志》是近几年来不可多得的一部较好的部门志评审稿,突出表现在资料丰富翔实,文体文风规范,记述语言简洁流畅。同时认为志稿中大事记收录标准、名称称谓、记述尺度及上下限等方面需进一步规范。

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区志业务处

2016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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