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菜篮子”建设不好将对市长问责

24.11.2017  16:57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重点考核我区“菜篮子”工程实施盟市项目建设情况,以此稳定“菜篮子”价格,切实减轻人民群众生活负担。

  《办法》主要考核以下7个方面情况:常年蔬菜种植面积、产量、牛羊肉产量情况;增加或合理设立蔬菜批发市场、零售网点,鼓励在主要社区设立蔬菜基地直销点,确保本地蔬菜价格稳定情况;蔬菜质量安全品质提升建设,重点考核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肉类追溯体系建设情况;政府财政资金支持“菜篮子”生产基地情况;加强“菜篮子”产品市场价格监测、信息监测发布平台建设情况;加大政策杠杆、财政资金对蔬菜价格调节力度,稳定“菜篮子”产品品种、价格情况等;市民对“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满意情况。

  “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由自治区“菜篮子”工程建设联席会议组织实施,每两年开展一次。考核结果将报自治区干部主管部门作为对市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年度考核被评定为“优秀”及“良好”的,自治区人民政府在安排“菜篮子”扶持资金和政策时予以优先支持。年度考核被评定为“不合格”的,由自治区“菜篮子”工程建设联席会议总召集人对市长进行约谈,责令限期整改,并于15个工作日内将整改方案报送自治区“菜篮子”工程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市,由自治区“菜篮子”工程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处理意见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对有关负责人实行问责。年度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在考核期内发生“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响应级别达到三级及以上的,考核验收中发现弄虚作假的,本次考核结果直接评定为不合格。(记者 刘晓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