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妇联联合自治区农经站赴五原县 调研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

04.06.2018  20:16
    为确保农村妇女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证上有名、名下有权”的政策精神落到实处,按照全国妇联《关于切实做好维护农村妇女集体成员权益工作的通知》要求,2018年5月31-6月2日,自治区妇联权益部联合自治区农牧业经营管理站赴巴彦淖尔市五原县就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调研。调研组一行先后深入到五原县塔尔湖镇和胜丰镇的四个村,通过听取汇报、查看资料、与当地干部村民群众座谈交流、入户调查等方式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基本情况、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状况、农村妇女集体成员权益保障状况以及基层妇联组织参与情况开展实地调研。     通过调研了解到,五原县作为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试点县,县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制定改革实施方案,强化宣传动员及学习培训,采取了整县开展、稳慎推进方式开展试点工作。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工作中,按照以农村户籍为基础,注重村民自治,经过村民会议、名册初再审公示、签字确认、终榜公示、存档备案等程序规范界定成员身份,全县清产核资工作正在有序推进。调研组对出嫁、离婚、丧偶等特殊妇女的权益保障进行了细致的了解并提出了建议。


    调研组还就开展革除婚丧陋习孝道精神推进乡风文明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对下一步工作给予了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