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王双全副部长莅临内蒙古调研指导司法行政工作

29.08.2017  12:22

2017年8月24日,司法部副部长、政治部主任、党组成员王双全一行莅临内蒙古调研指导司法行政工作。自治区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毕力夫,副厅长宝山,副厅长、监狱管理局局长徐宏光,副厅长尤俊成等先后陪同调研。

王双全副部长一行考察了呼和浩特市土左旗社区矫正中心,对矫正中心独立的办公场所、完善的配套设施、人性化的矫正管理模式表示肯定,了解了社区矫正队伍建设,王双全副部长指出,社区矫正是大墙外的刑罚执行工作,要积极进行执法主体身份问题调研论证,研究借鉴国外这方面经验,推动社区矫正工作依法依规进行。

在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司法局攸攸板司法所,调研组一行听取了工作情况汇报,对司法所规范的政务管理和信息化应用的高度重视表示赞许,王双全副部长指出,司法所工作直接服务基层群众,司法所工作作风和队伍的精神风貌很大程度代表司法行政单位和这支队伍的整体形象,要加强队伍的监督管理,把“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贯穿到基层具体工作中。

王双全副部长一行到司法厅考察了信息化建设情况,对内蒙古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规划、推进实施、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机制建设和取得成效等方面给予充分肯定。王双全副部长指出,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路新战略要求,按照中央加快推进司法改革决策部署要求,我们的司法行政改革和信息化建设在政法系统已明显滞后,大家要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努力适应形势和任务要求,以信息化提高司法行政智能化、现代化水平,司法行政改革的成效体现在信息化建设的程度,内蒙古在这方面积累了宝贵经验,进行了有益探索,尤其是法律援助系统与民政低保人群数据系统对接,使弱势群体寻求法律援助的途径变得方便快捷,这既是惠民工程又是民心工程,希望内蒙古在信息化建设方面迈出新步伐。

在随后召开的队伍建设调研座谈会上,王双全副部长听取了毕力夫厅长代表司法厅党委作的全区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工作汇报。

汇报指出,近年来,司法厅党委通过培基固本抓党建、完善形式抓培训、创新举措抓改革、明确责任抓纪律、选优配强抓班子,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和经验。但与深化司法行政改革的总体要求和人民群众旺盛的法律需求相比,还存在明显的不足。一是基层党建特别是法律服务行业党建基础薄弱,二是法律服务力量不足特别是蒙汉双语人才短缺,三是监狱、社区矫正和戒毒干警专业知识结构不合理,特别是心理学和医学专业人才匮乏,四是司法所工作人员不足的问题长期存在,五是干部选拔作用机制不完善,轮岗交流制度执行不到位,干部协管没有有效发挥作用,六是反腐倡廉任务还很艰巨,干部监督机制不够健全,队伍中的违法违纪行为时有发生。面对繁重的改革任务,下一步,司法厅党委要带领全区司法行政队伍在夯实基层党建特别是法律服务行业党建上下工夫,在提高服务群众和服务基层的能力特别是蒙汉双语服务能力上下工夫,在提高警察队伍专业化建设上下工夫,在向科技要警力上下工夫,在教育培训常态化上下工夫,在领导班子建设上下工夫,在“严管厚爱”上下工夫,推进我区司法行政事业改革进步,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王双全副部长还听取了社区矫正、监狱、律师、公证四个业务领域队伍建设的情况汇报和意见建议。

王双全副部长就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作了重要讲话。他指出,这次来内蒙古,代表张军部长慰问内蒙古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到基层司法局、司法所、律师事务所、公证处、社区矫正中心和监狱实地调研,刚才又到司法厅信息监控指挥中心考察。这些地方有许多好的经验。特别是信息化建设超出预料,走到了全国前面。

王双全副部长强调,推进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第一要讲政治。各省、区、市司法厅(局)党委和党委书记对队伍建设承担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首先要教育引导队伍对党忠诚,抓好“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第二要抓业务。司法行政既是政治性很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很强的政治工作。社区矫正、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都是专业性很强的业务工作,是其他业务不可代替的。司法行政机关业务管理部门的干部也应当懂法,监狱、戒毒工作要加强专业化,推进警察院校毕业生招录比例。第三要促改革。部党组把改革放在非常重要的位置,大力推动110多项改革。我们的难度很大,但必须勇往直前。这方面大家要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危机感,勇于尝试,为司法部的顶层设计提供生动的实践。第四要重自律。我们的系统中有一些违法违纪风险点,比如监狱、戒毒在司法行政系统违法违纪案件中所占比例很大,律师行业中也有一些违法违纪行为。要大胆管理队伍中存在的问题,对违法违纪案件绝不姑息纵容,并且要大胆曝光,引导队伍吸取教训。要加强干部轮岗交流,既锻炼干部又保护干部。我们对自治区司法厅新的班子寄予厚望,希望大家齐心协力工作,推动自治区的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再上一个新台阶。对大家提出的问题,我们要向部党组汇报,共同研究解决的办法。

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厅机关各处室局和直属事业单位,自治区律师协会、公证协会负责人,监狱、戒毒单位代表,以及呼和浩特市司法局、回民区司法局、新城区西街司法所负责人参加座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