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图]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粮食行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

03.03.2017  04:32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粮食行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

 

内政办发〔2017〕12号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有关委、办、厅、局,各有关企业: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内蒙古自治区粮食行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纲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7年1月25日

 

内蒙古自治区粮食行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纲要

 

2016年12月

 

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时期,也是我区粮食流通产业加快发展的战略机遇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家粮食安全中长期规划纲要(2008-2020)》、《粮食行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纲要》、《内蒙古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意见》,结合我区粮食流通实际,制定本规划纲要。

 

第一章 发展环境

第一节 “十二五”取得的成绩

 

十二五”期间,自治区粮食行业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统领,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积极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要求,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市场需求为首要任务,促进粮食流通业可持续发展为中心目标,加强粮油产品质量为关键环节,贯彻落实惠农强农政策为重要保障,加快科技进步为根本动力,认真守住、管好“天下粮仓”,扎实做好“广积粮、积好粮、好积粮”三篇文章,积极探索,稳中求进,圆满完成了抓收购、管库存、保供应、稳粮价的基本任务。

十二五”期间,全区累计收购粮食1948.7亿斤,同比翻了一番,有效保护了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了农民增收;地方储备粮油不断充实,超额完成国家下达我区储备规模,为保证市场供应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十二五”期间,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长足进展,五年累计投入资金133.093亿元,完成“十二五”规划投资49.407亿元的269.38%;新增储粮仓容1150万吨,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320万吨的359%,完好仓容达到3700万吨,其中低温准低温仓容达到8万吨,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6万吨的133%;新增油罐罐容27万吨,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5.45万吨的495.41%,总罐容达到57.09万吨;新增烘干能力27万吨/日,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1.12万吨/日的2410.71%,达到48.33万吨/日;新建罩棚100万平方米,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35.5万平方米的283.29%,达到330.61万平方米;新增地坪601.39万平方米,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138.5的434.2%,达到1960.81万平方米;新建农户科学储粮设施14.4万套,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23万套的62.6%。“十二五”期间,粮食流通领域改革不断深化,依法治粮迈出新的步伐;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自治区实施意见顺利出台,粮食安全保障制度取得新的突破。

 

 

第二节 “十三五”面临的形势

 

十三五”时期是粮食产业快速发展的关键时期,是实现粮食流通现代化的重要机遇期。当前,全球粮食产量与库存增加,价格稳中趋降;全国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定在较高水平,粮食产量实现“十二连增”,为我区粮食行业在“十三五”期间实现转方式、调结构、去库存、促发展提供了有利契机。

当前,世界经济面临的不确定性与国内经济发展新常态相互作用,对国内粮食供求形势和市场走势的影响错综复杂。我区粮食行业面临口粮产不足需、品种和地区结构失衡、粮食流通基础设施落后、流通方式单一、收储与加工脱节、粮食产业经济发展滞后等诸多矛盾和问题,粮食企业小、散、弱状况没有得到根本改变,市场经营能力普遍较弱;同时粮食流通安全保障体系不够健全、发展短板突出等问题亟待研究和解决。

随着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深入和信息化进程的加快,“十三五”期间,我区粮食流通行业要以产业化思维方式,依托“互联网+”、智能制造国家战略,运用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积极推进智慧粮食、智能粮库建设,促进粮食流通行业全面、持续、健康发展,实现粮食流通产业的新飞跃,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第二章 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部署,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统领,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充分利用国家发展战略和区位优势,以推进粮食行业供给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全面贯彻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和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着力在拓思路、转方式、补短板、建体系、促发展上下功夫,增强发展实力,加快粮食流通保障体系建设,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第二节 发展理念与发展目标

 

十三五”时期,自治区粮食流通产业发展的主要目标是:做大做强做优粮食产业,全面建成保障提升、产业高端、调控有力、特色突出、信息通畅的现代粮食安全保障体系,构建辐射全国,通达蒙俄的“大粮食”、“大流通”、“大市场”产业发展新格局。

——粮食仓储物流保障水平显著提升。全面建成售粮便利、储存安全、物流畅通、供给稳定、应急高效、质量安全的粮食供应安全保障体系,形成布局合理、结构优化、竞争有序、监管有力的现代粮食流通新格局。到2020年,自治区原粮流通量中散粮流通份额达到75%,其中自治区东部地区跨区域流通量中散粮流通份额达到85%。

——粮食市场宏观调控能力明显增强。逐步完善粮食储备调节体系,建设多元化的地方粮食储备体系,优化储备结构,适当增加动态储备和成品粮储备,夯实粮食市场宏观调控物质基础。健全和完善以粮食供求形势和市场价格为重点内容的监测预警系统,有效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和稳定粮食市场价格。继续深化粮食产销合作,实现粮食顺畅有序流通。完善军粮供应渠道,新建和维修改造军粮供应基础设施,进一步提升军粮供应保障能力。到2020年,改造粮食应急供应点800个,保有粮食应急供应网点890个;牧业旗建成和保有成品粮储备配送中心10个。

——粮食产业经济迈向中高端。打造具有国内较高知名度的玉米、小麦、杂粮和饲料加工产业集群,培育一批拥有核心竞争力、产业关联度大、附加价值高、带动能力强的重点龙头企业,引导优势资源向优势企业转移,产业布局不断优化,建设一批集收购、仓储、加工、循环利用、配送、质检、信息为一体的大型粮油产业园区。粮油精深加工和副产品循环利用水平显著提高。到2020年,自治区粮油加工转化业工业总产值达到600亿元。

——行业信息化水平显著增强。到2020年,建成以自治区粮食行业信息管理平台为核心,以国家、自治区、盟(市)、旗(县)四级纵向联通和粮食仓储、物流、加工、批发零售企业横向信息互通网络平台和自治区级粮食流通监管平台为基础,以“互联网+”、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为手段的粮食政务管理、区级储备粮管理、粮情调控监测预警和粮油质量安全四大类粮食行业信息管理应用系统。

 

 

第三章 加强和改善粮食宏观调控

第一节 健全粮食调控机制

 

创新和完善粮食调控机制,灵活运用区间调控、相机调控、定向调控、结构性调控等方式,保持粮食供求总量基本平衡。把握供求关系变化,主动引导农业种植结构调整,积极利用自治区内外粮食市场和资源,引导市场预期,有效防范风险,加强粮食政策预研储备。

积极整合现有资源,健全和完善自治区粮食监测预警系统,初步建立粮情监测预警模型,完善预警确认和发布机制,形成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信息准确、预警及时、运转高效的粮食监测预警体系,增强粮食宏观调控的前瞻性、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深化国际、国内粮食产销协作,完善粮食产销合作长效机制,搭建产销合作平台,加强产销区粮源组织和运输衔接,实现产区余粮有销路,销区用粮有保障。

 

第二节 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以“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五大任务为核心,推进自治区粮食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依靠科技进步和创新驱动,增加粮食消费新供给,推进粮食产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和产品提档升级。在提供品种丰富、质量安全、营养健康的基本粮油产品基础上,增加优质、绿色、专用且具有市场竞争力的高端产品供给,进一步满足消费者个性化、多元化消费需求。积极推动传统加工业转型升级。综合考虑企业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节能降耗评级标准和产业政策、土地使用、产品质量、社会贡献、发展潜力等评价指标,探索建立粮食传统加工企业“三评级一评价”制度,发展壮大一批、规范提升一批,积极推动我区传统粮食加工产业转型升级。

 

 

第三节 健全储备调节体系

 

修改和完善地方粮油储备制度,通过储备粮油轮换调节市场,鼓励旗县根据需要因地制宜建立本级粮食储备。优化地方粮食储备品种和布局,在充实原粮储备的基础上,按照国家相关要求适当增加盟市所在地成品粮油储备。鼓励符合条件的多元市场主体参与粮食储备业务,积极推广“储加结合”模式,建立更加灵活高效的地方储备粮油吞吐调节机制。

 

 

第四节 提升粮食供应保障能力

 

实施应急供应、军粮供应、成品粮储备、放心粮油和主食产业化“五位一体”建设,构建城乡粮油供应网络,形成购买方便、质量安全、诚信经营、交易规范、辐射力强的粮油供应网络体系。

加快建设粮食应急供应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地方粮油储备体系,建立粮食监测预警系统,推进主食产业化,健全应急加工、供应、配送网络。牧区粮食应急供应点由牧业旗市政府按照因地制宜原则,根据需要合理设置。在粮食应急储备中增加畜牧业抗灾保畜功能,相应增加储备数量,储备品种应当与抗灾保畜功能相适应。自治区和各盟市都应建立和完善粮食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全面提升粮油应急供应保障能力。到2017年形成布局合理、设施完善、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粮油应急供应保障体系。

严格执行国家军粮供应政策,科学统筹粮源,提高配送效率。紧贴部队后勤保障社会化需求,不断丰富供应品种,拓展服务范围,创新保障方式,充分融合粮食系统及社会主熟食加工优势资源,培育军民兼容的粮油、副食、蔬菜综合服务平台,努力提升军粮供应体系的集约化保障水平。

 

第五节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

 

继续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积极推进国有粮食企业“一县一企、一企多点”改革重组,加快转型升级步伐,发展规模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加强国有粮食企业经营管理,提高管理水平。稳妥推动国有粮食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示范。引入非国有资本参与国有粮食企业改革,鼓励发展非公有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鼓励国有资本以多种方式入股非国有粮食企业。通过推进国有粮食企业改革重组、拓宽融资渠道、开展项目合作和代购代销等多项措施,盘活国有资产,做大做强自治区国有粮食企业。

 

第四章 大力发展粮食加工产业

第一节 优化产业布局

 

我区主要粮食品种为小麦、稻谷、玉米、大豆,杂粮杂豆和特色油料品种丰富。东部地区以大豆、油菜籽和水稻为特色,中西部地区以优质小麦、油用葵花籽和马铃薯为特色,玉米、杂粮杂豆全区广有种植。“十三五”期间,要以市场为导向,结合产业基础、资源情况、发展潜力和国家产业政策等因素,优化粮油加工业布局,形成协调发展、优势互补、特色明显的粮油加工业发展格局。

 

 

第二节 加快产业结构调整

 

积极推进粮食产业结构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提高产业集中度,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提升产业发展实力。鼓励粮油加工企业建立优质原料基地,逐步实现加工原料专用化、规模化和标准化。鼓励和支持中小型企业进行技术改造,提高产品质量,增强市场竞争力。控制过度加工与粗放加工,提高粮油加工副产品综合利用水平,加大对高能耗、高污染企业和质量、卫生不达标产品整治力度,加快淘汰废水、废气和废料等污染物高排放的技术和工艺设备,促进粮油加工企业技术升级。推动品牌整合,培育知名品牌,形成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的企业和产品,积极扩大名牌产品生产规模和市场占有率。

 

第三节 大力发展粮食深加工

 

完善粮食深加工产业支持政策,扶持粮食深加工特别是玉米深加工发展,优化粮食深加工产业布局和产品结构,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鼓励和支持粮食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加快小麦胚芽和麸皮产品研发利用,推进玉米皮、玉米蛋白、玉米胚芽、玉米芯等资源深度利用, 发展高技术含量的聚乳酸、酶制剂、聚谷氨酸、聚赖氨酸等生物基材料和生物发酵产品。增强原产地、纯天然、无污染优质杂粮资源开发利用能力,发展特色杂粮产业,以消费需求带动杂粮种植和深加工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将“小杂粮”做成“大市场”。充分发挥粮食加工业的引擎作用,完善粮食产业链条,培育“产、购、储、加、销”一体化的全产业链模式,打造具有影响力的粮食加工产业园区。

 

第四节 培育壮大龙头企业

 

实施龙头带动战略。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打破行业、地域和所有制界限,以企业自愿为原则,着力推动粮食企业战略合作与重组,形成若干个集粮食储备、加工、物流、科研为一体的规模大、实力强、技术装备先进、核心竞争力和行业带动力强的大型龙头企业。鼓励和支持龙头企业通过开展订单生产等形式,建立优质原料基地,逐步实现加工原料的专用化、规模化和标准化,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第五章 完善现代粮食仓储物流体系

第一节 提升粮食收储能力

 

继续完善粮食储备设施功能,优化粮油仓储设施结构布局,提升粮食基础设施科技含量,大力推进仓储设施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的升级换代,推广应用粮油仓储设施信息化、智能化管理系统,实现仓房设施标准化、技术装备现代化、储粮管理规范化。充分调动粮食加工企业、物流企业、民营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建设粮油仓储设施的积极性,支持仓储企业与加工、物流企业合资合作建设仓储设施。

 

第二节 完善现代仓储物流功能

 

引导和规范“粮食银行”、农村电子商务、储加结合和产销合作等粮食流通新模式,促进“互联网+粮食”深度发展,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创新粮食流通新业态,促进粮食加工转化,实现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鼓励粮食企业与金融机构合作,探索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实现的有效模式。培育大型物流企业,严格要求企业按照国家排放标准做好通风除尘工作,提高粮食物流绿色发展水平。鼓励粮食流通企业向集粮食交易、现代物流、智慧粮食多项功能于一身的现代粮食流通企业方向发展,发挥粮食流通企业与粮食生产者之间利益联结的纽带和桥梁作用,促进粮食流通市场健康发展。

 

 

第三节 提高现代物流效率

 

根据自治区内各盟市粮食生产、收储和流向、流量等情况,结合国家粮食“北粮南运”物流通道、黄淮海粮食物流通道、西部粮食物流通道建设,加强我区粮食物流通道建设,衔接国家各大粮食物流通道,形成跨区域的散粮物流通道,构建粮食现代物流体系。

在主产区加快建设多个以“四散化”作业为主的装备先进、设施完善、功能齐全、自动化和信息化程度高、与粮食市场和国家重要物流通道相衔接的粮食物流中心。围绕粮食物流中心,建设和完善一批粮食物流节点。在粮食主产区新建或整合重建一批收纳库(仓),在粮食物流中心和主要物流节点建设适合铁路散粮接卸和运输的中转库(仓),并完善配套设施和设备。建设公路、铁路散粮联运设施,提高铁路散粮运输比例。积极推动发展自治区东部地区散粮的铁海联运,在全区范围内推动散粮集装箱的公铁联运发展。

整合现有粮食物流资源,推进仓储设施社会化和运输服务市场化。鼓励大型粮食经营和加工企业通过兼并、重组和股份制改造,形成一批跨行业、跨地区,集粮食收购、储存、中转、加工、贸易等业务于一体的大型粮食物流企业,积极发展第三方物流,提高粮食市场信息化服务水平,充分利用物联网技术,建立全区粮食物流配送、交易和管理信息平台,实现粮食物流信息资源共享。

 

第四节 提升物流开放水平

 

着力打造开放包容、互惠共赢的粮食流通产业国际合作体系。发挥内蒙古面向北方、服务内地的沿边开放优势,深化同兄弟省区市和世界主要经济体的粮食交流合作,支持内蒙古建设成为我国向北开放的重要桥头堡和充满活力的沿边开放经济带。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和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借助互联互通等基础设施、产业合作平台建设,加强优势互补,深化与俄蒙毗邻地区粮食物流、技术、进出口等多元合作,依托满洲里、二连浩特、阿尔山国家粮食进境指定口岸,将我区建设成联通欧亚大陆的重要粮食外贸口岸和大宗粮食输出基地。

 

第六章 构建“互联网+粮食”信息化体系

第一节 加强行业信息化建设

 

推动行政管理职能信息化、网络化,互联互通国家平台及各类粮食企业,形成地方粮食的管理业务平台、数据中心和查询服务窗口。完善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及企事业单位门户网站,建设连通自治区、盟市、旗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及企事业单位的办公自动化系统和视频会议系统,完善粮食电子政务信息系统。健全地方储备粮管理、粮油仓储管理和粮食流通统计信息系统。构建以粮食供求形势和市场价格为重点内容的监测预警系统,为粮食宏观调控和应急管理提供信息支撑,增强粮食宏观调控的前瞻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第二节 完善行业信息化建设支撑体系

 

推动粮食行业信息化标准的贯彻落实,提升行业装备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建立健全信息化建设协调推进工作机制,加强管理和考评,强化监督和指导,规范粮食行业信息化建设。引进和培养粮食信息化专业复合型人才,充实粮食信息化建设管理人员,形成人才结构合理、专业过硬的粮食信息化保障队伍。

 

第三节 推动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

 

继续实施“粮安工程”,推进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提升粮库现代管理水平。按照全面监管、分级建设原则,在小规模储备粮库及收纳库建成覆盖粮库基本业务的简易版智慧粮库系统;在规模较大、基础较好的粮库,建设以新技术和装备应用试点为主要目标的全面业务信息化的智慧粮库系统。

 

第七章 加强粮食质量安全保障能力

第一节 完善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

 

统筹考虑地域分布和实际监管需要,按照“提高现有能力水平、按责按需、填平补齐、避免重复建设、实现资源共享”的原则,提升现有粮油质量检验检测能力,重点解决“检不出、检得慢”的问题。继续加强粮油质量检验检测建设投入,重点建设和完善国家粮食局挂牌的粮食质检机构,加强部分旗县粮食质量检测机构与大型粮食购销、加工企业对接力度。在充分利用现有粮油检验检测资源的基础上,进一步改善化验室环境设施,更新配置粮油检验仪器设备和应急快速检测设备。建立起由自治区、盟市、旗县、大型粮食收储加工企业构成的粮食质量检测网络体系。

 

第二节 健全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网络

 

依托质检机构网络体系和大型粮油收储、加工企业,建设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网点。实现对粮油收购、储藏、加工、销售等环节的粮油质量检验检测,确保各环节粮油质量安全。全面完成全区小麦、玉米、优质稻谷、油料等粮食作物的质量调查、品质测报和卫生调查工作,逐步发布粮食质量信息公报,为国家和自治区调整种植业结构提供基础数据。加强对“放心粮油”示范企业和产品的监管,加大对“放心粮油”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检验力度,扩大“放心粮油”覆盖范围。

 

第三节 构建粮食质量安全追溯体系

 

进一步落实粮食经营者主体责任,规范粮食收购码单,严格出入库检验、出证索证和进货查验等制度,完善粮食质量档案,实现粮油购销台账电子化管理,为实施代码识别和质量安全追溯提供工作基础。与国家粮食局“智慧粮食”建设相结合,建立粮食质量追溯平台和公共服务平台,有机链接粮食收获、购销、储运、加工和消费全过程,实现跨地区追溯信息共享。

 

第四节 加强粮食标准体系建设

 

自治区各级粮食质检机构在积极参与国家粮食标准研究制定工作的基础上,要根据自治区特点开展粮食检验技术、检验方法的研究,对自治区地产粮食品种的地方标准、检验方法和技术规范进行修订,满足自治区粮食安全发展需要。建立稳定的标准研究验证体系,进一步完善粮油标准工作机制,推进粮油标准体系建设常态化,为粮食检验监测体系运行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第五节 提升粮食质量安全应急处置能力

 

健全粮食质量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应急处置机制,建立粮油质量安全应急处置体系,制定粮油质量安全应急预案。大力提升区域性污染粮食收购处置能力。对国家要求的粮食质量安全监测项目和相关技术参数全覆盖,提升批量检验和质量安全应急反应能力。

 

 

第八章 提升粮食流通依法治理能力

第一节 加强流通法制建设

 

对粮食部门行政权力事项定期进行全面梳理,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完善市场竞争规则,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放宽市场准入,健全市场退出机制。健全统一规范、权责明确、公正高效、法治保障的市场监管执法体系。严格产品质量、安全生产、能源消耗、环境损害的强制性标准,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行为规则和监管办法。健全社会化监管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

 

第二节 增强流通监管能力

 

健全粮食行业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促进粮食监督检查的规范化、制度化。落实粮食监督检查执法职责,建立和完善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加强粮食与发改、财政、卫生、工商、食药等部门之间的协同配合,确保必要时能及时开展联合执法行动,维护粮食市场正常秩序。加强粮食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抓好行政执法培训,配齐执法装备,不断提高粮食行政执法工作水平。

 

第三节 推进信用监管体系建设

 

加强涉粮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工作。借助“智慧粮食”建设,依托现有粮食行政执法系统,建设基于移动互联网的涉粮数据采集和接口开发提升系统,提高涉粮企业信用信息采集的时效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继续开展粮食行业信用评价工作,制定和细化粮食行业信用评价标准和办法,推动粮食流通信用体系建设不断完善。

强化粮食企业信用成果应用。利用各种渠道、各类媒体加强宣传,提高粮食流通企业信用评价的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进一步推进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在信用等级评定基础上,建设涉粮企业失信黑名单制度,进行差别化监管。积极发挥信用档案作用。在地方储备粮承储库点确认、“放心粮油示范企业”申报创建等方面,逐步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提高粮食经营者自觉守法和诚信意识。

 

第九章 加强粮食市场体系建设

第一节 健全市场体系

 

按照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要求,坚持立足当前和着眼长远相结合,综合考虑人口布局、交通和用地条件、流通设施基础,优化市场结构和布局。加强粮食收购市场建设,完善多元化主体、多种渠道、经营规范的粮食收购网络。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经济规律相结合,推动资源整合和社会投资,改善粮食市场基础条件和发展环境,促进市场有效配置粮食资源,切实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到2020年,建成以自治区级国家粮食交易中心为龙头、各地区域性批发市场为骨干、城镇成品粮市场为基础,实体销售和电子商务相结合、产区和销区市场相匹配的现代粮食市场体系。

 

第二节 完善市场交易平台

 

加快整合组建自治区级国家粮食交易中心,进一步完善粮食交易中心功能,加快联网竞价交易平台建设,推进政策性粮食联网交易。搭建我区小杂粮等特色品种网上交易平台,实现销售网络化,扩大知名度,提高附加值。加快提高电子商务在物流市场的应用,发展连锁配送和网上交易物流配送方式,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产销一体化经营。

 

第三节 拓展市场功能

 

不断提升各类粮食市场功能。加强粮食收购市场建设,完善多元化主体、多种渠道、经营规范的粮食收购网络,完善粮食收购服务体系,提高为售粮农民服务水平。推进集贸市场、超市、便民连锁店、主食厨房等多种形式粮食零售市场发展,完善城乡粮油零售供应网络,搞活品种调剂流通,适应小康社会高品质、多样化粮食消费需求。加强城乡“放心粮油”供应网络建设,推动“放心粮油”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进军营,2018年底前在城乡普遍建立“放心粮油”供应网络。建设若干个功能完善、布局合理、运行规范的粮食批发市场,充分发挥其集散中心、价格中心、信息中心功能。加强粮食批发市场信用体系和制度建设,规范粮食批发市场交易行为。健全批发市场粮食质量标准和检验检测体系,严禁不符合质量和卫生标准的粮食流入口粮市场。推进公益性粮食批发市场建设,充分发挥其稳定市场、保障供应的重要作用。

 

第十章 促进粮食节约减损

第一节 促进农户粮食产后减损

 

继续实施农户科学储粮工程,推广经济、适用、防虫、防霉储粮新装具、新技术,促进农村粮食储藏科学、集约、规范发展,研发适用型农户储粮仓型,研究农户科学储粮市场化运作方式,解决规模化生产的粮食产后数量损失、品质下降和卫生安全等关键问题。加大农户科学储粮专项建设实施力度,扩大专项实施规模与范围,加快适用型储粮装具的推广应用,加强农户科学储粮技术服务体系建设。

 

第二节 推进粮食流通产业减损

 

开展粮油仓储标准化管理行动,持续推进“四无粮仓”建设。积极推广粮食仓储新装备、新技术,增强科学储粮减损能力。加强粮食物流体系建设,优化运输组织结构,缩短运输周期,提高粮食物流效率,减少运输环节粮食损失损耗。推进粮油加工业技术升级,推进粮油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稳步提高综合利用效率。

 

第三节 倡导粮食消费减损

 

充分利用“世界粮食日”、“食品安全宣传周”、“节粮爱粮宣传周”、“粮食科技活动周”宣传期,通过公共媒体、新型自媒体以及爱粮节粮科普宣传基地,加大宣传力度,引导消费者、餐饮企业节约用粮、科学消费、文明消费。积极推行简餐和标准化饮食,促进公务活动、单位食堂、家庭节约用餐。

 

第十一章 推进粮食产业合作体系建设

第一节 促进粮食产业边贸融合

 

充分发挥我区内接东北、华北、西北8省区,外联俄罗斯、蒙古国的地缘和区位优势,构筑以满洲里、二连浩特等16个陆路口岸为前沿的全方位向北开放带。以满洲里、二连浩特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为依托,加快二连浩特粮食进出口加工园区和满洲里进口粮食落地加工项目建设,形成俄罗斯进口荞麦、燕麦、葵花籽、亚麻籽落地加工企业集群,在粮食生产和加工上调剂余缺、优势互补。大力发展中、蒙、俄三国粮食边贸,提升粮食产业边贸融合广度与深度。

 

第二节 融入“一带一路”战略

 

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发展战略,积极推进进出口粮食集装箱运输,逐步建成辐射全国的进出口散粮物流通道,为拉近我国与世界主要粮食市场距离创造条件。充分发挥我区玉米深加工产品国际竞争力较强的优势,扩大黄原胶、味精、赖氨酸、苏氨酸等玉米深加工产品的出口力度,同时借助进出口散粮物流通道,适度从俄罗斯、乌克兰等国进口优质粮食原料,以满足我区加工企业生产需求。

 

第三节 加强与“环渤海”地区粮食协作

 

积极融入环渤海经济圈发展战略,加大绿色优质小麦粉、玉米深加工产品、杂粮和精品食用油供应基地的建设力度。利用好环渤海地区优质港口资源,积极引进、消化和吸收环渤海地区优质科技资源和金融资源,提升自治区粮食加工产品科技含量,扩大粮食加工企业规模,增强国际竞争力。

 

第十二章 加大粮食行业环境保护力度

 

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粮食产业,制定有效对策措施,预防和减轻规划实施中可能对环境产生的不良影响。

 

第一节 规划实施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

 

粮食流通产业在粮油加工和仓储两个方面可能产生废水、粉尘,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废水:淀粉加工、油脂加工生产过程中产生大量废水。马铃薯清洗产生的废水经沉淀可循环利用;淀粉提取过程产生的废水含有蛋白质和糖类有机成分,直接排放将影响环境。玉米淀粉废水含有可溶性有机成分和有机悬浮物,直接排放将影响环境。油脂加工废水含有少量残溶和残油,直接排放将影响环境。

——粉尘:粮食、饲料加工和粮食烘干易产生粉尘,直接排放将影响环境。

 

第二节 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

 

对于粮食行业中废水、粉尘等影响环境的因素必须采取预防和减轻措施,否则将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政策措施:制定产业政策,要求项目建设或技术改造中合理安排资源,加大节能减排资金投入,严格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促进粮食行业向环境友好型和资源节约型转变。

——管理措施:企业应加强管理,高度重视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工作,制定管理制度,强化管理措施,提高员工素质,减少生产过程中的跑、冒、滴、漏。

——技术措施:引导企业采用先进设备和生产工艺,达到节约资源、减少和降低污染物排放的目的。要求企业采用通风除尘和污水处理等工艺设备,严格执行国家排放标准。鼓励企业应用先进技术,实现废弃物综合利用,实现保护环境的目的。

 

第十三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发挥规划对粮食流通产业发展及粮油加工业、粮食仓储物流、粮食行业信息化建设的指导作用,结合本规划的总体要求和本地实际,明确发展目标,细化具体任务,强化监督检查,形成强有力的协作机制,抓好本规划的贯彻落实。自治区粮食局具体负责规划的组织实施和综合协调,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做好规划、组织、指导和服务工作,切实做到从组织机构、工作方案、保障经费等方面保证相关项目的落实实施。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及有关单位要抓好建章立制,建立规划项目建设的过程跟踪、执行监督、信息反馈机制和定期评估制度,加强项目管理,严格规划引导,分步推进实施,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和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理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和要求落到实处。

 

第二节 建立考核机制

 

建立总体规划与专项规划、年度计划相衔接机制和规划适时调整机制。坚持全区一盘棋,强化自治区与盟市、相关部门间对全局性、战略性等重要目标任务的统筹、协调,建立横向纵向协调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加强对规划实施的动态监测分析,完善规划实施评估、调整修订和监督考核机制。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全面落实粮食安全盟市长责任制,强化粮食安全责任。盟旗两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明确责任和目标,确保“十三五”规划项目的完成。

 

第三节 加大投入支持力度

 

加强粮食行政主管部门与发展改革、财政、税务、国土、规划、建设、交通、工商、金融等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力度,积极从多种渠道、采用多种方式争取政策支持。既要用好用足已有的政策,争取财政性资金支持,也要拓宽思路,在税收、土地、贴息等其他政策优惠上做文章。务必要抓好政策落实,最大限度发挥政策效应。创新支持政策,加快规划范围内的粮食流通项目建设,注重环境保护措施落实。落实土地等优惠政策,盘活国有粮库土地资源,支持企业退城进郊;争取和完善区域内粮食运输优惠政策,提高散粮运输比例;争取和落实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支持重点粮食物流企业发展。切实发挥政策性银行作用,争取农业发展银行在国家批准的业务范围内加大对粮食流通产业发展的信贷支持力度,争取商业性银行加大对粮食流通产业发展的支持。

 

第四节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全面落实粮食行业人才体制改革实施意见,深入实施“人才兴粮”工程,建立健全“引进人才、培养人才、留住人才、使用人才”的机制,充分激发人才活力和创新动力。大力实施人才兴粮战略,高度重视粮食行政管理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通过实施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特色优势产业人才聚集工程、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养工程和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开展自治区、盟市、旗县各类粮食业务骨干培训,依托高校、科研院所、培训机构等加快培养粮食流通产业发展需要的各类人才,加大继续教育力度,组织开展粮食行业适岗培训、业务知识和技能专业培训,适时开展技能比赛和应急演练。建立健全人才激励和评价机制,坚持自主培养与多方引进双管齐下,完善人才引进柔性机制,聘请国内外优秀人才参与粮食购销、物流经营和管理,培养造就一批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的专业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