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查改建并举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宋亮主持会议

08.12.2016  11:35

   本网讯 (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 郭洪申) 12月6日,通辽市委召开常委会(扩大)会议,认真传达学习自治区党委常委会会议和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动员部署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全市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自治区党委常委、市委书记宋亮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学习贯彻自治区党委常委会会议和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动员部署会议精神,深刻汲取近期安全生产事故教训,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观念,采取更加坚决、更加有力、更加有效的措施,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会议指出,全市上下要立即行动起来,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查行业,重点排查煤炭、交通等行业领域的风险隐患;查企业,确保重点企业一户不落;查操作,切实做到全面查、深入查、重点查。要坚持查、改、建并举,对查出的隐患必须严肃严厉纠正、坚决彻底整改,把所有隐患全部梳理一遍、建立台账,逐项拿出处置措施和预案。要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平台和基层基础监管能力建设,建立科学有效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牢固树立“隐患大于事故”的理念,坚决把隐患当作事故来处理。

  会议要求,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抓细落实责任。严格落实行政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分领域、分行业层层签订责任状。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要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对照国家标准和生产规范要求,逐项对号入座,真正把安全生产责任、工艺、措施落实到位。要严格落实技术责任、员工责任,警示教育企业相关技术人员和操作人员,加强岗位安全技术培训,切实增强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把安全生产责任措施落实到第一线。积极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倒逼相关部门和企业认真履行好安全生产责任。要加大执纪执法力度,对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单位,不仅要由纪委对相关党员干部问责,涉及企业负责人、安全监管人员责任不到位的,检察院要及时介入依法查办,以强有力的问责追责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责任编辑 魏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