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立法培训 提高立法质量

11.12.2017  11:42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新修订的立法法,加强新形势下的地方立法工作,不断提高立法工作者的专业能力和业务水平,自治区政府法制办于2017年11月23日至11月27日在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举办全区政府立法实务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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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政府法制办副主任贾莉、鄂托克前旗人大副主任何统业和鄂尔多斯市政府副秘书长、法制办主任李斌出席了开班仪式。自治区政府法制办副主任贾莉受自治区政府法制办党组书记、主任郝泽军同志的委托,代表自治区政府法制办在开班仪式上作动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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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大多数培训学员的业务需求情况,课程设置了行政法基本理论、政府立法程序和技术规范、民法总则解读和立法法解读。内蒙古大学法学院教授吉雅老师的授课从行政法基本理论,扩展到各委办厅局在处理实际问题时遇到的各种情况;山西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山西华炬律师事务所律师、原中共山西省纪委驻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纪检组长马春生老师就政府立法程序和技术规范联系工作中容易出现的问题进行讲授,使大家深受启发;民法总则和立法法分别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朱书龙副处长、陈国刚处长解读。由于在开班前同每位授课老师分别进行了充分的沟通,授课对路,老师和学员热情高,反映良好。学员们反映:课程内容设置丰富、老师讲课精彩、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和实效性、培训自身收获很大。一致认为培训很及时,对统一全区政府立法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提高全区政府立法工作质量,具有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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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7)

这次培训班使学员们体会到:立法工作是一项政治性、专业性、技术性都很强的工作。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深化依法治国实践。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把握机遇、顺势而为,努力开创我区法治政府建设新局面。

 

 

 

                                                        立法一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