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人防办行政审批改革管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22.12.2015  19:01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包头市人防办行政审批科全面深化人防改革发展与创新,加大人防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力度,进一步创新服务方式、规范审批行为、优化审批环境,全面清理审批事项、精减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严格按照“三集中、四到位”的改革要求,努力打造“八个一”服务品牌,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行政审批效率,收到了明显成效。       一是改革审批方式。实行和建立了“行政审批长(首席代表)制”,单位主要负责人与审批科长签定了《行政审批授权书》。       二是整合行政职能。及时组建成立了行政审批科并启用了“行政许可专用章”,严格落实“受理、审批”两个环节。       三是实行并联审批。各部门审批不再互设前置条件,实行集中同步审批。       四是实行精减提速。清理再造审批项目和流程,做到最大限度地减少审批项目、审批资料、审批环节和承诺时限。       五是实行网上审批,实行电子告知。所有审批项目的受理、审核、办结等环节一律通过网上审批系统运行。       六是实行电子评价。做到件件有评价、事事有查询。       七是实行阳光操作。除按照国家规定保密的以外全面公开,做到公开透明。       八是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真正实现“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一个窗口收费” 的运行模式。       九是大力推行文明、高效、创新、廉洁服务。真正做到“让群众满意、让企业满意、让客商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