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质监局行政审批科被评为“红旗窗口”

09.02.2018  19:13

  近日,按照包头市政务服务中心《包头市本级行政审批政务服务日常考核办法》有关规定,经过民主测评和综合评定,包头市质监局行政审批窗口凭借“干在实处、走在前列、改革创新、不断进取”的精神,再次赢得2017年第四季度“红旗窗口”的殊荣,王延春获评“优秀审批科长”。

  2017年以来,包头市质监局行政审批科紧紧围绕市局党组提出的工作要求,结合市政务服务中心重点工作部署,严格依法办事,创新行政审批服务方式,以“便民、规范、高效、廉洁”为宗旨,进一步优化、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窗口工作做到了服务受理“零推诿”、服务方式“零距离”、服务质量“零差错”、服务结果“零投诉”的“四零”承诺,很好的展示了质监部门的窗口形象。

  在今后的工作中,包头市质监局行政审批科将以此为动力,戒骄戒躁、谦虚谨慎,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进一步巩固包头市质监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果,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坚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工作效率。勇于担当,主动作为,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和更加扎实的干劲,充分发挥“红旗窗口”的带头作用,为打造审批最快、收费最低、效率最高、服务最优的一流质监审批队伍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