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林郭勒市获评全区首届法治 政府建设示范旗县(市、区)

23.05.2018  12:13

按照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决策部署,霍林郭勒市认真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内蒙古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旗县(市、区)创建工作方案》,形成了可示范、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经验做法,充分发挥了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的示范引领作用。经过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依法行政专项工作协调办公室审核评估、实地核查验收后,霍林郭勒市从全区103个旗县(市、区)中脱颖而出,被确定为“全区首届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旗县(市、区)”,是通辽市唯一获此殊荣的旗县(市、区)。

近年来,霍林郭勒市紧紧围绕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法治政府的目标,牢牢牵住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牛鼻子”,全力以赴推进“放管服”改革,在实践中探索形成了“最多跑一次”服务机制,为办事群众和企业提供了最为便捷、规范、高效的服务,有力推动了政府职能转变、增强了发展要素聚集能力、优化了地区整体政务服务环境。2017年,市政务服务中心总办件量达208839件,同比增加259%,日均业务量超800件,事项即办率达100%,群众满意率为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