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典当行业公共服务指南的通知

17.07.2017  23:01

各盟市商务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削减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32号)精神,做好设立典当行及分支机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改为后置审批的衔接,改进事中事后监管,提高“放管服”工作水平,确保典当行业健康稳定发展。针对商事制度改革不断深入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梳理了典当行业部分变化的法律、法规条款,修订了《典当行业公共服务指南》,现印发你们,在执行过程中遇有问题、建议及时反馈,以便修订完善及向商务部提出衔接建议。待商务部出台衔接规定和配套文件时另行文通知。

  附件: 典当行业公共服务指南.docx

 

2017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