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反家暴调研组 赴湖北、江苏两省调研学习

27.06.2017  15:41
      6月18至24日,由自治区人大内司委牵头,自治区公安厅、高院、妇儿工委办、妇联组成的反家暴执法调研组,在自治区人大内司委副主任王耀湘、自治区妇联副主席包晓春的带领下,赴湖北和江苏两省,就反家暴工作地方立法情况进行学习调研。         在调研期间,调研组一行与湖北、江苏两省人大的领导以及公安、法院、妇联等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了座谈,并考察了武汉市妇联维权咨询服务中心、武汉市反家暴庇护救助站、无锡市新吴区江溪街道景渎社区等地的反家暴工作情况。在座谈会上,当地同志介绍了反家暴工作基本情况、实施告诫书和人身保护令等方面的做法和经验,也为我区修改地方条例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     通过工作交流和信息沟通,调研组一行认为湖北和江苏两省的反家暴工作方面的先进做法和经验、制度值得内蒙古借鉴和学习。如在学习襄阳市六部门联合出台的《襄阳市家庭暴力处置及告诫办法(试行)》、监利县《办理家庭暴力案件工作规范》和《家庭暴力告诫书制作规范和样式》、武汉市硚口区法院《关于实施反家暴分级预警工作的暂行规定》等制度和措施过程中,调研组受到了很大的启发,拓展了工作思路,并表示将认真研究和学习借鉴这些做法,为修改和完善反家暴地方立法工作做好积极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