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罩从预约到销售再到信息保护 三问内蒙古国大药房

13.03.2020  15:10

            晨报融媒记者 张鹰 温晔峰 实习记者 程建宁

  2月29日,“30万只口罩投放陆续投放市场,呼市人赶紧去预约”的消息引发广泛关注,可随后的几天,因为担心隐私被泄露、预约难、约上取不上等问题,引发消费者质疑。

   一则让人欢喜的通告

  2月29日,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称:为进一步缓解呼和浩特市市民购买口罩需求,助力企业复工复查,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紧急协调内蒙古仁和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仁和堂)、国药控股国大药房内蒙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大药房)调运了30万只口罩(仁和堂10万,国大20万),将于2020年3月2日起陆续投放市场。

  市民可凭身份证通过网上预约订购,预约时间为2020年3月1日早8:00,每人限购5只,价格3元/只,预约方式按照内蒙古国大药房、内蒙古仁和堂的预约程序进行预订购买。购买地点为两家公司旗下呼市地区的连锁门店。

  同时,通告中还公布了两家公司的微信公众号二维码,市民关注后方可进入预约流程。

  彼时,口罩紧缺。

  可以预约的好消息一时传遍呼和浩特市市民的朋友圈。

  并不愉快的预约体验

  面对长时间买不上口罩的窘境与即将复工的现状,30万只口罩对于常住人口已超300万的呼和浩特市来说,只能是“杯水车薪”。

  也因此,出现了很多问题,很多消费者打进本报新闻热线,讲述自己的预约经历,质疑国大药房是在“骗人!

  有全家总动员、3个人4部手机“”不到,有连续几天预约均宣告失败的,也有预约成功后去了指定药店却取不上口罩的,还有消费者表示预约过程中,私人信息全部被“拿走”,担心隐私被泄露的同时,更担心药企掌握了数据之后“精准营销”......

  问题接踵而来,记者就此对内蒙古国大药房进行了采访。

   三问内蒙古国大药房

  一问:预约成功后为何取货失败?

  3月1日,王女士按照该消息提示口罩预约方式,关注“内蒙古国大药房服务号”后实名预约了5个口罩,每个口罩售价3元,之后系统提示王女士,取货时间为3月2日17至18时。

  王女士告诉记者,3月2日,当她带着身份证按照系统规定时间去呼市楠湖郦舍小区北门国大药房取货时,却被药店工作人员告知口罩未到货,暂不能取货。而就在当天晚上,王女士预约成功的口罩订单,也被系统通知已取消。这样的结果让王女士惊讶不已。

  接到王女士的情况反应后,记者联系了位于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楠湖郦舍小区北门国大药房一名刘姓工作人员。刘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店里现在又有口罩了,正在逐个给顾客打电话,通知他们过来取货。

  当记者询问有多少市民受到影响?“逐个”是多少人时,刘姓工作人员称:“具体数字无法提供,其他问题需询问国大药房总部。

  为什么王女士的口罩预约成功后没有取到?国药控股国大药房内蒙古有限公司质量总监范雪莲告诉记者:3月2日,是本次口罩投放到呼和浩特市场的第一天,许多市民都成功预约到了口罩,但是由于巨大的配货量出现时差,导致王女士去的呼市楠湖郦舍小区北门国大药房口罩配送被延迟,而没有消费者取货成功信息,所以系统自动取消订单。目前,国大药房已经为王女士及其他顾客配送了口罩。当记者一再核实到底有多少人预约成功却没有取到口罩。范总监称:除王女士外其他顾客都通过预约信息拿到了口罩。

  二问:口罩为何“”不上

  口罩为何“”不上?相信很多市民都有这样的感受,每天定点、定量投放,为何自己总是“”不上。

  据内蒙古晨报记者了解,疫情发生以来,全国各地出现口罩空缺的状况,内蒙古疫情防控指挥部之前给呼市调拨7万只口罩,缓解呼市市场上市民购买口罩难的状况。呼市地区共有1700多家药店,如果将7万只口罩分配下去,每家药店能分到的数量较少,所以就委派内蒙古仁和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国药控股国大药房内蒙古有限公司、内蒙古盛古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三家企业销售。

  而7万只口罩销售完毕之后,仁和堂通过企业自身的渠道调来10万只口罩,国大药房也通过自身渠道调来20万只口罩,按照进价的方式出售口罩,为的就是缓解呼和浩特市口罩紧缺的情况。

  那么口罩为何难预约,范雪莲告诉记者:每日,国大药房都会在当日早晨的8时与13时进行口罩预约销售,投放量在1万只左右,每次预约短短的几分钟口罩就会预约销售完毕。

  但多位市民和记者表示:从2月14开始,就开始关注内蒙古国大药房服务号,但截止到目前一直没有预约到口罩。也没有在内蒙古国大药房服务号上发现任何提示什么时候投放口罩、当日预约数量等信息。

  记者翻阅了内蒙古国大药房服务号,确实没有发现相关信息,但在3月4日国大药房公布了一期口罩预约销售情况,内容是当日已预约购买成功的信息以及未取货市民的信息。

  针对市民反映的情况,范雪莲表示:相关的预约提示信息是在国大药房另一个公众号上进行公布的,而目前由于疫情防控工作量巨大,所以对于20万只口罩的销售信息,会在之后有一个详细的信息发布。

  范雪莲为记者提供了国大药房另一个公众号,记者查阅发现,口罩预约活动是从3月1日开始的,公众号是从3月4日开始对当日预约成功销售的口罩信息进行公布,同时公布的还有预约成功未能及时购买口罩的信息,但每日的投放量,公众号上都未做显示。

  范雪莲表示:内蒙古国大药房服务号是2月中旬内蒙古相关部门委托国大药房销售7万只口罩时建立使用的,已经受到呼和浩特市民关注,很多市民已经习惯在这个服务号上进行口罩、消毒用品、医药等等的预约,因此之后的20万只口罩的预约工作也放到了这个服务号上。而内蒙古国大药房的公众号上,对每天预约信息、销售公布都做了公布,是国大药房发布消息的重要渠道,两个号相辅相成是国大药房服务市民的重要渠道,也正是这些原因两个号在信息发布和预约上没有合并。

  据了解,按口罩数量20万只除以呼市总人口310万得出数据,每个人有抢到口罩的几率是6%左右。截至到3月11日,国大药房共在线上投放了124390个口罩。

  三问:市民信息如何保护

  那么,国大药房为何要在网上预约及现场销售时登记消费者的身份信息?这是政府相关部门的要求还是企业行为?这些信息是否会泄露?

  范雪莲告诉记者:确实需要身份信息登记,这一行为政府并没有相关的要求。目前实施的个人信息登记主要目的是为了记录口罩去向,避免单个市民重复购买的可能,通过身份信息比对,截至目前国大药房每日购买口罩的消费者并没有重复,这一点从3月4日公布的购买信息就能得到显示。至于市民信息泄露,国大药房严格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对客户信息进行加密处理,严防市民信息泄露问题,如果市民发现个人信息遭到泄露,而流出方是国大药房,国大药房会承担相应责任,绝不推卸。

  那么,国大药房是否会依据掌握的数据对消费者进行“精准营销”或“诱导消费”?范总监称个人信息也不会用作商业用途。

   律师说法:

  就以上问题,记者采访了北京盈科(呼和浩特)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苏欢律师。

  苏律师认为,王女士在网上进行预约后,系统提示在3月2日17时至18时取货,此时双方就成立了一个事实的买卖合同,而卖方未能在约定时间交货订单就被取消,这属于卖方在无法履行合同后单方面对合同的解除,需要承单违约责任。

  就市民信息保护问题进行分析,虽然在疫情这个特殊的时期,也要注重居民个人信息的保护,如果在投放口罩的过程中没有文件硬性的要求,实名登记可以缩小范围,只预留一个姓名和联系方式即可。

  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2、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3、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由此我们可以得知如果药房在此过程中恶意泄漏公民的个人信息将触犯到《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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