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政府召开推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蒙古)建设新闻发布会

21.09.2017  20:53

      9 月18日,自治区政府召开推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蒙古)建设新闻发布会,自治区工商局副巡视员吕新生及法规处、注册局、企监局、个私处、信息中心负责人,中央驻区新闻媒体和自治区主要新闻媒体记者参加发布会。 

会上,吕新生副巡视员介绍了推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蒙古)建设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有关情况。他指出,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蒙古)对于我区规范市场秩序、督促企业诚信守法经营、提高部门间监管联动具有重要的作用。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和自治区政府的部署,自治区工商局认真履行职责,狠抓制度建设、系统搭建、软件开发、信息归集和部门联通等工作,于2016年12月正式上线运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蒙古),并通过国家工商总局验收。目前,已具备工商信息公示、企业年报信息公示、其他政府部门涉企信息公示、司法协助、经营异常名录管理、严重失信违法企业名录管理、其他部门企业“黑名单”公示以及失信被执行人限制等功能,同时具备“双告知”和“双随机”抽查等功能,基本实现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公示、共享、协同监管、联合惩戒一网操作。 今后将重点推进三个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提升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蒙古) 运用和管理的能力水平。二是以数据为核心,加强平台数据功能运用。三是加强部门涉企数据归集,做好信息归集共享。 自治区工商局企监局负责人回答了记者的提问。(孙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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