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司法厅举办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宪法专题学习会

20.04.2018  15:25

        为推动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广大党员干部加强宪法学习、增强宪法意识,带头尊崇宪法、学习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内蒙古司法厅于  4  月19日举办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宪法专题学习会。

        学习会邀请了内蒙古党校法学教授、内蒙古法学研究所所长,内蒙古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顾问贾清教授做专题辅导讲座。贾清教授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宪法保障》为题,为全区广大司法行政干警全面解读了我国宪法制度发展历程,着重讲解了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的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整个讲座主题鲜明、脉络清晰、生动形象,对于增强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厅党委书记、厅长毕力夫,厅领导班子成员、厅机关各处室局及直属事业单位全体人员和厅直属律师事务所主任在主会场参加了学习会,自治区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机关全体干部及监狱、戒毒所除值班、值岗的全体民警,各盟市、旗县(市区)司法局机关全体干部在分会场参加学习会。

        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尤俊成主持学习会并对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深化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热潮。既要发挥司法行政机关在学习培训、宣传宣讲和贯彻实施宪法各项工作的“头雁”效应,切实抓好本系统内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各项工作,使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率先增强宪法意识、恪守宪法原则、履行宪法使命,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又要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中起到牵头抓总和召集人的作用,要把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纳入“七五”普法工作,作为首要任务,以“法律六进”为抓手,推动全社会形成宪法至上的法治意识。

        二是大力推进普法与执法有机融合。强化监狱、戒毒、社区矫正、司法鉴定、律师公证等工作在执法活动中开展普法宣传。要落实治本安全观,注重在监狱罪犯、戒毒学员和社区服刑人员等特殊人群中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其宪法法律意识,向社会输出“合格产品”。

        三是强化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各项工作落实。全区司法行政各单位要对照中央和自治区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活动的总体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学习宣传计划、贯彻实施举措,进行效果评价,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活动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