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司法厅召开厅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

08.03.2018  14:21

3月7日,内蒙古司法厅召开厅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会上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和自治区纪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毕力夫主持会议并讲话。

毕力夫厅长强调,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场深刻变革,司法行政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始终把讲政治摆在首位,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干部人事等纪律,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来,统一到党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上来。

毕力夫厅长强调,习近平总书记3月5日下午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对进一步做好自治区各项工作提出殷切希望和重要要求。我们要以总书记的讲话为指引,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抓手,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专项法律服务。要在全社会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深入学习宪法、宣传宪法,树立法治理念。要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普惠性、公益性、可选择的公共法律服务。

毕力夫厅长要求,要深刻理解推进改革的重大意义,找准司法行政工作在新时代新任务下的定位,按照中央和自治区确定的改革思路和今年工作重点,在完成司法部部署的各项改革任务的基础上,结合自治区实际,认真抓好蒙汉双语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公共法律服务电视终端和司法智能终端建设、“法治乌兰牧骑”品牌和司法新闻宣传中心建设、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巡回司法所建设等六大项目建设,加快司法行政改革进程。要理清司法行政职能职责,理顺工作体系,形成工作合力,推进司法行政工作标准化、流程化、信息化建设。

毕力夫厅长强调,要坚持深入思考、学以致用。各处室负责同志要通过工作例会、党支部组织生活等方式,带动本部门所有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深入思考,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工作,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保障。

司法厅党委委员、厅机关各处室(局)及直属事业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了学习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