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检察机关再吹号角 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

19.07.2018  23:15

 

 

      7月18日,自治区检察院召开全区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视频调度会,全区三级检察院分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副检察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自治区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简小文总结了前一阶段工作开展情况,分析和剖析了存在的问题,对推进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自治区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简小文作部署讲话

 

      提高政治站位,提升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各级检察院必须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政治敏感,深刻认识开展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各级院一把手要负总责、亲自过问、亲手抓,抓好组织领导、抓出工作实绩。自治区检察院将对挂牌督办案件进展进行督查,对公安厅正在办理的重大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对各地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要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全力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完成好党和人民交给的重大政治任务。

 

      聚焦监督主责主业,层层压实责任,打出组合拳。 各部门要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原则,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专项斗争。既严格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不降格处理,也不人为拔高,始终把“严格依法”四个字放在首位,确保专项斗争在法治轨道内运行。自治区检察院将根据案件进展组织开展案例研讨、听庭评议、庭审观摩等活动;收集整理编发典型案例,指导办案人员把握好法律政策界限,提高依法办案的能力水平。各部门要各司其职,通力配合,确保专项斗争取得实效。

 

      加强协作配合,攻坚克难,为铲除黑恶势力贡献检察力量。 要重视与公安机关、法院的协调沟通,着力解决统一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认定标准问题,统一执法尺度,力求在法律适用上减少分歧,争取最大限度打击黑恶势力犯罪行为。加大深挖黑恶势力背后“保护伞”办度,对于涉黑“保护伞”,自治区检察院将进行督办指导,适时予以发布。

 

      畅通上下渠道,扩大专项斗争声势效果。 建立信息简报报送情况工作台帐和考核奖惩机制,坚持黑恶势力犯罪周报告制度的基础上,实行专项斗争情况月分析,对办案情况、发现的问题、典型经验作法及时分析总结,指导和推进工作开展。要发挥新闻媒体舆论宣传、引导、监督作用,加大典型案件、经验做法宣传报道,增强人民群众对专项斗争的认同,发动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

 

      自治区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马迎春主持会议,并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提出了具体要求。